民間NII推動聯盟籌備處成立聲明

  資訊科技應該是具有社會責任的人文科技。我們對這個領域在社會成長與 民主發展上寄予深切的企盼。NII的意義應當在整體與長期的價值中尋求理解, NII的實踐亦應在這種具有社會意義的理解中制訂策略。而策略的推動必須以人 文的反省為定位的經緯,這種反省唯有依恃民間的力量才得以成就。在我們將 以此為基點,推動台灣NII。

  我們認為,電腦網路是傳播媒體,而以國家經費設立的電腦網路是公共資 源,網路的管理者不得借管理之名,恣意排除部份人利用電腦網路提供資訊服 務的權利。

  基於以上的認知,各參與團體決定與社會各界成立「NII民間推動聯盟」, 促使台灣社會的資訊化在民主與開放的軌道上前進。

  民主,基於人民自主性的追求,必然是與資訊的解放繫結在一起。資訊科 技的發展,為「人民有知的權利」帶來積極且令人充滿期待的新詮釋。透過NII ,台灣人民自由地收送訊息,自由地選擇訊息,進而自主地決定自己的命運, 變成可以期待的景象。NII建設的過程同時也是社會重新結構的過程,它的成敗 標示著台灣社會在民主上的成敗,關係著台灣下一世紀的發展。

  暌諸台灣當局NII推動專責機構一年來的表現,與實際使用的經驗,讓我們 警覺到,以民間的力量推動NII的發展實屬迫切。針對台灣特殊的社會條件,擬 定具體的發展方向,唯有民間自主式的參與,才能使台灣人民成為NII的受益者 。在施政者單獨主導NII的情況下,無疑地,我們在二十一世紀仍將會是無能與 腐敗的受害人。

工作項目:

一、推動民間參與NII建設及運用資訊媒體的風氣:
政府應開放及獎勵民間參與各項資訊建設,開發各種簡單易用的工具並 提供便利且廉價的連線方法,使民間樂於利用網際網路來提供資訊及應 用資訊。

二、推動政府及民間充實以台灣為主體的資訊,供國內及國際查詢運用:
這是一個新興的公共媒體,裡頭決不能缺少以台灣為主體的資訊內容, 而目前台灣各部門所提供的資訊十分稀少,倘網際網路繼續擴展普及, 台灣將成為他國文化的殖民地。

三、各項相關法令及規範的訂定與修正,建立遊戲規則:
修改及新訂相關通信法令,如電信法、廣電法、智慧財產權及網路管理 規範等,以建立公平公正的發展空間及避免此一新興媒體空間遭到濫用 或壟斷。

四、監督行政院NII推動小組的工作成效:
行政院NII推動小組負責推動我國的NII建設,聯盟將長期監督其 方向及執行成效,並檢討目前主管機關的分工及資源運用情形。

五、推動政府機關的資訊化及資訊的公開。
加快政府機關的資訊透明化及公開化的腳步,使國家主人能便利的取得 政府各項資訊,以落實「主權在民」的理念。

199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