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家寶寶吃了輻射污染嬰幼兒食品?

by 黃嘉琳

我最小的孩子剛滿兩歲半,他從五個月開始,跟大多數的寶寶一樣,開始吃副食品,用咀嚼、吞嚥、玩弄、把嘴巴裡的食物吐出去又吃進來等等把戲來探索世界。我們試著給他營養均衡、無多餘添加物的食物,從軟爛的綜合食物泥到半固體狀的米餅瓜果,到現在他可以自己拿著湯匙吃完一碗跟哥哥姊姊差不多份量的飯飯,自己也很有成就感。市售的嬰幼兒食物裡的營養成分、原料配方、添加物等等,理論上都必須針對幼小兒童的消化吸收和特殊成長機制來設計,我們從推銷奶粉、米糊、麥精等副食品的媒體廣告中,也看到廠商主打各種營養成分適合寶寶生長發育頭好壯壯等訴求。嬰幼兒的弱小的腸胃和身軀,需要仔細呵護,做家長的總是小心避免給寶寶吃了什麼不適當、不乾淨的東西。

所以,當看到衛生署公布「日本輸入食品輻射檢測結果統計表」,其中2011年3月中到2012年10月底的資料顯示,日本進口「合格」但含有輻射殘留的食品抽驗清單中有一項是「嬰幼兒食品」,該品項被檢查出來銫134+銫137含量為35.6貝克/公斤、碘131達到14.8貝克/公斤(註)實在令人驚慌,因為按照衛生署的作法,雖然檢出有輻射物質,但殘留量低於我國目前標準的話,仍然可以合法進口、出售,進而登堂入室擺上我們的餐桌。

作為一個母親,一直在腦海中盤旋不去的聲音是:檢出的時間是2011年3月到今年三月底,那段期間,我們是否曾經到賣場買過什麼日本進口的奶粉、嬰幼兒米餅、牙牙餅乾給孩子吃呢?親友、保母是否曾經給孩子嚐過日本小點心?到底還有哪些食物可能有輻射汙染沒檢查出來?

問題是,懷疑、憂慮、擔心根本毫無意義,因為我們並無由得知檢出的產品品名、製造廠商、進口廠商、銷售通路等等訊息。輻射污染食品無色、無臭、無味,一般儀器檢驗不出來,只要政府不公布,我們民眾除非自掏腰包花錢自行送實驗室檢驗,否則寶寶是否吃進放射性污染食物到小肚子裡,沒有人知道。

接下來還有一連串得不到答案的疑問。

為保障下一代食品安全,婆婆媽媽站出來向放寬「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政策說「不」!黃嘉琳提供

首先,照衛生署的定義,嬰兒食品指「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以及以穀類、豆類等之可食成分為主之輔助嬰兒食品。」。在該署公告的「嬰兒食品類衛生標準」第6條規定:「食品不得含有賀爾蒙、抗生物質、放射性物質、殘留農藥、黃麴毒素或夾雜物」。而「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之安全容許量標準」明訂:乳品及嬰兒食品中,碘131的容許量為55貝克/公斤,銫134與銫137總和為370貝克/公斤。這兩項標準明顯互相抵觸,我們真的很想知道,究竟是可容許抑或不得含有呢?如果真的容許放射性物質出現在嬰幼兒食品當中,理由究係為何?台灣並非如車諾比或日本為核電廠災變地區,我國各類食物的供應尚無匱乏之虞,為什麼甘冒孩子們一生的健康風險,餵他們吃輻射汙染物呢?

其次,從2011年3月以後的輻射檢測結果統計中,我們看到嬰幼兒食品抽檢數量為2,142件,其中一件檢出輻射,比率上來說,約為兩千分之一。那麼,我們是否可以合理推測,市面上的日本進口嬰幼兒食品,每兩千件就可能有一件含有放射性物質?對於絕對不想讓孩子們吃到任何輻射汙染成分的家長們,我們到底有甚麼辦法可以將此類食物拒於門外?還是,終究只能全面性的不買日本進口食品?更有甚者,我們難道要對於任何善意的親友所提供、致贈的日本食品通通予以婉拒?

11月22日衛生署宣布,由於反對意見紛紜,該署正式停止「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修正草案」之修正程序,不會進行後續公告,繼續維持現行標準。我們一直是反對衛生署將食品中銫134與銫137總和的輻射容許值由現行的370貝克/公斤調高到600貝克/公斤,所以能夠暫時維持現狀不調高固然讓人鬆一口氣;但是,這項草案中原來打算將乳品及嬰兒食品的銫-134與銫-137的總量限縮到200貝克/公斤,現在也喊停而回到370貝克/公斤的標準!當初將寶寶吃的食品輻射汙染容許值降低,是基於「國際間已有許多更為完整之相關科學性評估及研究資訊」,經過五個月,根據什麼理由讓衛生署認為,送到寶寶口中的放射性食物容許量可以不要限縮呢?

最後這個問題真的很殘忍,但我還是想問:到底,是誰家寶寶吃了輻射污染物?

註:現行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之安全容許量如下:

             食品種類

放射性核種

乳品及嬰兒食品

其他食品

碘-131(I-131) 55貝克/公斤 300貝克/公斤
銫-134與銫-137總和(Cs-134+Cs-137) 370貝克/公斤 370貝克/公斤

(作者為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祕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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