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十大女性新聞

by 中華民國新女性聯合會李育蓉整理

前言:中華民國新女性聯合會於2001年11月籌畫 「2001年度十大女性新聞」專案,首先由國內26個婦女團體回饋36項重要女性新聞,完成初選步驟;再於12月20日邀請9位對女性權益關注及投入甚力 的專家學者進行最後決選,除了台大新聞所所長張錦華及中國時報資深記者林照真提出書面意見外,其他7位親自出席者分別是台大社會系教授王麗容、台北大學教 授王雅各、尤美女律師、文化評論工作者平路、公視新聞節目製作人馮賢賢、新女性聯合會常務理事黃碧芬及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柴松林。以下為十大女性新聞詳細 內容:

一、性侵害案件今年起改為非告訴乃論罪
民國88年3月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強制性交罪由告訴乃論改為非告訴乃論。過去一律是告訴乃論的強制性交罪,現在明定分為「惡性重大」與「惡性輕微」, 區分在於犯罪事實的認定問題,而不是就強姦行為本身論定。同年4月,刑法增訂「妨害性自主罪」章並公佈施行,於90年元旦開始實施。多數強暴罪行如:強制 性交罪、強制猥褻等罪都改成非告訴乃論的公訴罪,亦即這些案件一旦成案,就不能和解撤回,被害者均要配合司法機關偵查,由國家追訴處罰加害者。

二、RU486墮胎藥上市
行政院衛生署89年12月28日宣佈核准口服墮胎藥「美服錠」Mifepristone,即俗稱的RU486合法上市,90年正式開始舖貨販售。 RU486是世界上第一個專門用來終止早期懷孕的藥物,也是我國第一種規定須在醫護人員面前服用的口服藥。衛生署現已核准兩家藥廠銷售RU486,其中一 家「美時藥廠」已於6月13日正式在台舖貨上市。由於RU486列屬管制藥品,使用數量及流向均須造冊列管,並由婦產科醫師開立專用處方箋,在醫護人員面 前服用。台灣是繼中國大陸之後,亞洲第2個合法開放使用RU486的地區。

三、兩性工作平等法三讀通過
90年12月2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訂於91年3月8日正式施行,各級機關將依法設置「兩性工作平等委員會」,受理女性救濟及申 訴。「兩性工作平等法」共有7章,40條條文,主要在促進兩性工作平等,措施內容包含工作職場禁止性別歧視及性騷擾、女性每月1天生理假、可為育嬰原因要 求留職停薪、明定男性有2天有薪陪產假等。而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受僱者不論男女,工作任職滿1年即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到子女滿3歲為止,不過假期不得 超過2年,此外為撫育3歲以下子女,可向雇主要求每天減少工時1小時或調整工作時間,減少的工時雇主則不需給付酬勞。另外,受僱員工超過250人的雇主, 應設置或提供適當的扥兒措施,且主管機關應給予經費補助。

四、璩美鳳情色光碟事件
90年12月17日《獨家報導》雜誌出刊,隨刊附贈性愛偷拍光碟,引爆社會輿論。雜誌出刊之前,坊間便已四處流傳女主角傳為女性政治人物璩美鳳的激情 性愛偷拍錄影帶。面對外界質疑,璩美鳳12月20日已委由律師出面,向《獨家報導》雜誌正式提出告訴。此外,針對出刊雜誌附贈偷拍光碟,包括新聞局及檢警 單位均已做出反應。台北地檢署以該雜誌作法涉及意圖營利妨害秘密罪責,主動分案調查。新聞局與警政署則以該附贈光碟未事先送審及內容涉及妨害風化,已派員 至各零售點查扣該雜誌及光碟。

五、士林之狼考上台大入學被拒
90年8月7日大學聯考放榜,昔日被稱為「華岡之狼」的楊姓受刑人考上台灣大學社會系社工組,引發其是否適宜重返校園的爭議,台大學生更以連署方式反 對讓其入學就讀。法務部於8月10日表示,楊某是國內首位考上大學的重大性侵害案件受刑人,其服刑滿6年已達1/3的假釋標準,不過是否准予假釋,仍須依 程序經嚴格的個案審查。8月30日,台大社會系召開系務會議達成共識,建議楊姓受刑人應再接受妥適的輔導治療後再入學,意即婉拒楊生入學。8月31日,法 務部諮詢小組駁回楊性受刑人假釋案。

六、憲法釋憲:孩子從母姓
90年5月10日,婦女新知基金會與台灣人權促進會聯合舉辦「台灣阿母的無奈-姓不姓由誰!?爭取從母姓權利行動」記者會,強調子女姓氏的思考應該是 多元化的,像日本,加拿大,歐洲、中國大陸等地區,子女姓氏由父母自由約定,從父姓或母姓皆可,而我國卻規定必須同時具備「母親沒有兄弟」,以及「丈夫同 意」這2項條件,子女才能從母姓,完全剝奪從母姓的機會與選擇權,不符合性別平等的原則,也未落實人民基本權利。5月30日,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初審通過 「民法親屬篇施行法第8條施行條文草案」,只要符合民法第1059條之規定,皆可改母姓,但子女已成年或已結婚者不適用之。

七、新新聞總統府緋聞事件
89年11月初《新新聞周報》大爆總統府緋聞內幕,指稱「副總統呂秀蓮暗鬥阿扁」,震驚台北政壇。副總統呂秀蓮則在11月17日召開記者會,嚴詞駁斥 《新新聞》報導不實,且將對《新新聞》提起誹謗告訴。《新新聞周報》社長王健壯也表示,基於呂秀蓮以粗魯、污辱性的言詞,批評新新聞和其記者,將對呂秀蓮 保留法律追訴權。這場由總統府緋聞案衍生的副總統呂秀蓮要求《新新聞周報》回復名譽的民事訴訟,90年1月12日在台北地院首度開庭,這也是台灣首件國家 領導人控告新聞媒體的案件。官司目前仍在審理中。

八、立院罵粗話─林重謨槓上陳文茜
民進黨立委林重謨於90年12月11日在立法院國是論壇中點名辱罵無黨籍立委當選人陳文茜。親民黨立委秦慧珠12月14日串聯在野陣營召開聯合記者會 對此提出嚴厲批判,抨擊林重謨濫用言論免責權,以粗鄙劣質言詞在國會殿堂對陳文茜進行人身攻擊,嚴重影響國會整體形象。12月20日民進黨團作出結論強調 林重謨的用詞譴詞顯然被外界認為不雅,因此他向全國婦女同胞和性工作者道歉,但林重謨強調絕對不會向陳文茜道歉,黨團也未作成將林重謨移送黨中央中評會決 議。

九、董念台向呂副總統示愛
90年12月11日討債公司負責人董念台以愛慕副總統呂秀蓮為由,在總統府前上演一齣求婚鬧劇,揶揄單身未婚的副總統呂秀蓮。董某發起「向副總統呂秀 蓮求婚」大遊行,在24輛豪華禮車前導下浩浩蕩蕩地往總統府開拔,但隨即在警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阻擋下收場。12日,董念台發布新聞稿,公開向呂秀蓮道 歉。他指出,向副總統求婚的「創舉」,只是要證明自己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十、民進黨黨員汪鳳英控張旭成性騷擾案
90年7月10日新聞報導民進黨黨員汪鳳英控告民進黨籍立委,也是知名的研究國際關係學者張旭成對其始亂終棄,9日並吞服70顆安眠藥自殺,經民進黨 立委周雅淑、獨家報導雜誌社社長沈野發現,送往醫院急救。自殺未遂的汪鳳英,控告張旭成涉嫌妨害性自主、公然污辱等罪,汪鳳英的丈夫林璟舜也以被害人身 分,一起遞狀控告張旭成涉嫌妨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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