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媽,他是兒子,一南一北還是很親密

by EE口述、吳淑姿採訪撰文

我媽媽在我小學三年級時離家,我擔起「媽媽」的工作,做家事,照顧下面的弟弟妹妹,貧窮又辛苦,日子就這麼過。

EE於2015年參與高雄同志大遊行,左手拿自己書寫的披風,右手拿著阮仁珠中華民國裸體身分證。礙於法規,EE當天穿著內衣遮住三點,畫家就幫她加上誇張的乳頭、陰毛、大眼睛來讀這個世界。Photo by 吳素蓮
EE於2015年參與高雄同志大遊行,左手拿自己書寫的披風,右手拿著阮仁珠中華民國裸體身分證。礙於法規,EE當天穿著內衣遮住三點,畫家就幫她加上誇張的乳頭、陰毛、大眼睛來讀這個世界。Photo by 吳素蓮

媽媽原來和爸爸一起在做小工,後來生病,沒辦法再做耗體力的小工,生活過不下去,離開家,自己去過活,也因為爸爸會打她,有家暴,她不敢再回來。她不識字,到高雄來之後,什麼工作都做,做最多的是幫傭。她有提供我們經濟支援,會給我錢,讓我貼補家用。偶而回來看我們,儘量挑在爸爸不在家的時候(當時又沒有電話),看我們一下,沒多久就離開。工作多年後,媽媽買了一棟房子,過世後留給我們。

照顧兒子,有過一段很幸福的日子

我高中時,來高雄和媽媽住,丟下那個家不管了,高中沒唸完就去工作,省吃儉用,自己養活自己。結婚2年後,兒子出生,他2歲時,先生失業,我開始出去工作,從此不想做家事,一開始也掙扎過這樣可以嗎?我真的不想做,本想花錢請人來做一年一次的大掃除,也從來沒執行過。家事沒人做,家裏像什麼?兒子長大後曾跟我說過我們家像監獄,我笑著說:「你怎麼不說像地獄。」從那時開始,我和先生都謝絕朋友來家裏。

先生失業前的月薪3萬元,在30年前是很高的,我們買了房子,有一半的收入要付房屋貸款,兒子出生後我沒出去工作,親自帶他,那段日子覺得「很幸福」。

先生原在餐飲業工作,失業後在市場租了一個攤位賣牛肉,後來我認為男人要做工資比較高的工作,就由我來賣,他另外去做別的事情,就這樣一直賣到現在。清晨去,到中午就收攤,我不想賣整天。

我再度出去工作時,兒子才2歲,送他上幼幼班,那時他連大小便都還不會講。只上半天,中午接他回來,其他時間就自己帶。我想生意只做半天,曾經將兒子托給大嫂帶,再去做第二份工作(全職八小時),頭兩個月還好,到了第三個月就覺得太累,不行了,而且兩份工作都做不好,也沒時間花錢。這第二份工作沒做多久就辭了。從此不再兼差。

 以「裸」為表演主題,自此引媒體關注

高雄婦幼館開始有讀書會時我就參加,後來成立婦女學苑,我也去上了其他的課程。兒子上學回來我不在的話,就去附近的大嫂家,大嫂人很好,我很感謝她幫我,是覺得有一點不好意思,但我厚臉皮,裝皮皮的,就這麼將孩子托她,也沒報答她什麼。

我做生意時不會和客人溝通,和客人互動時肢體僵硬;有一次,到原住民部落參加結婚典禮,大家在廣場跳舞,氣氛很歡樂,我很想跳,舞步也不難,但就是坐在那裏站不起來,就這樣坐了一個晚上,這經驗我永遠忘不了。幾年後在某課程中,老師要我們畫畫,隨便畫,我沒學過畫,一樣照老師說的畫,坐我隔壁的一位媽媽,那支筆就是拿不起來,整堂課都坐在那裏,沒有畫,我很能理解她的情形。

因為上面那兩個原因(不會和客人互動,想跳舞卻站不起來),我加入剛成立的「辣媽媽劇團」。期末呈現時,我決定以「裸」為主題,引起注意。之後陸續表演過幾次,記者會跑到我的市場攤位來採訪,我被稱作「行為藝術家」,到現在超過10年了。曾經我被質疑,既不青春,也沒美貌,作品也不漂亮,憑什麼叫「藝術家」呢?憑什麼媒體要報導呢?某位電視記者跟我說:「好,我告訴妳什麼原因,藝術學院裏有幾十、幾百個藝術家,請問市場裏有幾個?」「目前知道只有我一個。」

孩子與沒有互動的兩個單親爸媽住一起

兒子國小三年級時,唸體育班,加入球隊,這是他爸爸的意思和安排,從此之後,兒子歸爸爸管,我知道他是疼小孩的爸爸,放手給他管,每個人對於孩子注重的地方不一樣,他以前曾是橄欖球隊,或許將自己的期望寄託在兒子身上吧!

兒子一路唸體育班,課後要練球,我很少碰到他,高中又住校。他同學會問:「你媽媽呢?」

他答:「在家。」

「在家做什麼?」

「睡覺」,同學都很羨慕他(可能是媽媽不管他吧!),他學校的活動我都沒參與,人家可能以為他沒有媽媽。

我在懷孕時,開始和先生沒溝通,兩個人沒話講,那個時候的目標是養小孩,我還是覺得很幸福,就這樣夫妻疏離到現在。兒子的學費、生活費由爸爸給,兒子大學畢業後,先生不用再出兒子的錢了,對於家中的公共開銷,如:水電費、房貸、房屋稅等都不過問,電器壞了、房子需要整修等事也不願出錢,我自己出吧!免除跟他說話的不舒服。

若問我,沒有照顧兒子的生活,我心裏有沒有歉疚呢?一開始或許有一點,我的原則是,如果有的話,就不要做。夫妻感情不好,關係不好,金錢又不充裕,再怎麼辛苦都要硬撐,我在心裏對兒子承諾:「我陪你到20歲,不離婚,不離家,沒爸爸或沒媽媽的孩子很可憐,你20歲之後,我可能會考慮做別的決定。」孩子等於和沒有互動的兩個單親爸媽一起生活,雖然我們住在一起。

女人被歌頌成偉大母親,卻缺乏自己的成就

我覺得跟兒子很親密,雖然他在高雄工作幾年,決定到台北後,一年只回來一次,平時也不常打電話,我還是他媽,他是我兒子,感覺都一樣。他不阻擋我想做的事情(裸體有爭議性,會引來異樣的眼光),說只要我做的事情不影響他的生活,我快樂、高興就好。他結婚後,我鬆了一口氣,完全放下當媽的負擔了。

大部份的女人或母親沒有自我,張大眼睛選個好丈夫,比自己努力更重要;以丈夫(升官)和兒女(考上台大)成就為最大成就,有的犧牲自己的成就,成為最好的太太和媽媽,以兒女之名被以「偉大的母親」頒獎時,覺得理所當然,一般社會大眾也認同這種觀念。

 雖然想離婚,但離婚後,我和先生會有一個人沒房子住,這願望目前沒辦法實現。經濟不寬裕,又擔心我們這兩個老人很難搞、老後會拖累兒媳。自從附近的夜巿和大賣場開張後,傳統市場的生意受很大的影響,也懶得另闢其他的財源。平時會將滿腹的靈感構思好,只要有機會就呈現、表演出來,讓我的生活過得有趣又有意義。雖然我也是媽媽,只是對於當媽媽這檔事,可以完全釋放,好像不在我的生活內容中。

(EE本名阮仁珠,行為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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