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處境脈絡中的認識原住民性別(精華版)

by 瑪達拉.達努巴克

本文將以我自身的故事,梳理出複雜的國家、族群、性別的結構框架及交織作用。

現今台灣南部排灣部落泛稱多元性別者為Adju(原意為好姊妹淘互稱之代稱詞),在部落扮演重要祭典的吟唱者,守護祖先留下的天韻。瑪達拉.達努巴克提供
現今台灣南部排灣部落泛稱多元性別者為Adju(原意為好姊妹淘互稱之代稱詞),在部落扮演重要祭典的吟唱者,守護祖先留下的天韻。瑪達拉.達努巴克提供

我的母親(1946年生)家族來自於舊筏灣(paiwan),是一個古老的排灣族部落,後遷徙至較接近平地的地磨兒部落;我的父親1918年出生於廣西省融縣德惠里,1949年跟隨國民政府來台,23歲離家從軍,隨著軍隊在台灣金馬四處移動。1971年,兩人相遇在一連串帝國侵略、戰爭、殖民之下政治性遷移流動的交叉點,即是我生命的起點。

排灣族階序制度下的性別經驗

一、 社會階序制度下的性別結構

以文字符號推測,排灣部落的社會制度是仿蜜蜂的社會分工,並以世襲傳承工作位置,將人大致區分為貴族(mazanzangilan,蜂王)及一般人民(atitan,工蜂)。一般人民又會依各個部落社會發展的需要細分為Pualu(泌蜂王乳)、Uziuzipen(隨侍)等不同的角色。以貴族家族的掌家者(Vusam)為核心,往外擴散到最邊的一般平民,是一種連續階層化分工的概念,在臺灣原住民初始社會的生活型態中,排灣族的階序與中國、歐洲封建制度的階級是不同的。貴族掌家者擁有土地權、領導地位,平民依附貴族的領導、為貴族服侍。貴族劃分耕作、狩獵的領域,形成一個共同生活的政治單位。若遇到領土之爭,掌家者會以口述的方式回溯兩部落之間的關係,藉以饋贈、交換、結盟或結親的方式,尋求和平方式協商;若仍無法協調,兩部落之間就會有緊張關係,人民之間會出現衝突事件,以維持部落領土及資源。口述歷史非常重要,不需要從事大量生產工作的貴族掌家者,扮演著知識傳遞者的角色,透過口傳記敘 維繫部落和平。

過去,排灣族的每一塊土地都因為口述記錄之需,都取了名字以便指認。擁有知識的貴族,也成為人民或部落之間衝突時的仲裁者。貴族與平民間的生活共同體,也因此得以維繫共同體。貴族身份是世襲的,婚姻成為兩個家族的階層維繫、提升或降階的變化點,貴族對於結婚的要求很重視,一定要門當戶對。如果兩方階層有差別,就得要使用代表貴族的尊貴物品來作為地位落差的補償,如此等也昭告了貴族位階是被確認的。

排灣族採取長嗣繼承制度,無論生理男、女性,長嗣皆為家族的繼承人,必須繼承家族的社會地位、家產、家名及掌家領導的位置。我的外公、外婆都是原家族的餘嗣,無法繼承家產,本該就得要離開原來的家到外面開墾新地、建新屋舍。因此,男女的生理性別在排灣社會中並無明顯的從屬關係,女性也有可能成為部落領導者。然而,社會階序制度在進入殖民帝國統治期間產生了一些改變,貴族成為殖民治理的代理人,生活共同體的世襲分工,轉變成為金字塔的上下階級關係。

重階序而無男女從屬關係的社會結構,也在日本殖民者武力佔領及崇尚陽性的文化、教育與信仰的影響下,性別結構也產生了變化。排灣男性的武器被沒收,反抗無效後,部落族人也認同的日本家父長制的家族制度。部份掌握權力的貴族家族,以男性為當家頭目,家屋名字傳承系統也從長嗣繼承改為父系制度。

除了階序制度之外,男(vuqalai)、女(vavayan)依其生理性別各司其職。性別分工也代表了對男、女性生理性別的社會文化意涵的差異,以陰、陽二分的世界觀定義各個萬物及詮釋人的行動。例如,在貴族階層來說,男、女性各有依神話而使用不同的符號,表現在器血、服飾等物質上;而在一般人民階層中,規定了守衛部落、狩獵是男性的工作,而編織、刺繡是女性的工作。然而,大部份的工作皆無嚴明的性別分工,例如:農作、手工藝製作等,貴族與平民的性別規範不同的狀況。另外,對於排灣族性別文化的區分,可能也受到了前述殖民統治、資本主義、宗教信仰的影響,而出現聲稱的陰、陽二分論述與日常生活實踐層次之間的落差。

照片中的Adju在排灣族部落開設咖啡店,努力地在部落中發展生計,自在的活出獨特的性別樣貌。瑪達拉.達努巴克提供
照片中的Adju在排灣族部落開設咖啡店,努力地在部落中發展生計,自在的活出獨特的性別樣貌。瑪達拉.達努巴克提供

二、 貧窮與平民階層女性的性別經驗

母親的家族(達列勒普家)的位階屬平民階層,在日治時期的最後10年,因日本統治者限制了耕作地、居住地,因家族人口眾多,也沒有貴族血緣脈絡,只分配到非常狹小的居住地,更沒有自己的耕作地。他們一無所有,沒有耕作地,也沒有熟悉的人群網絡,一切從零開始。但因為遷村,原本居住在同一個舊筏灣部落的親人們遷到不同的村莊去,原有的人際網絡也被打散了。當時的鄉長為了讓從舊筏灣等外部落移居的人有地方住,重劃土地讓出一塊公有地改為居住用地,才有地方可以住。在母親還很小的時候,外公、外婆就先後過世,跟著她哥哥、姊姊相依為命,替人耕作過活。當時遷來的時候無依無靠,憑著自己的勞力工作,或採一些藥草、山產到山下換現金,取得生活所需物品。當時下山一趟是很危險的,外公就是去山下變賣山產的回程路上,涉水時被急流沖走了,連屍首都找不到。

為了提升家庭的經濟環境,會把家裡的女孩嫁給稍微有錢的人。為了保住「婚姻市場價值」,舅媽再三告誡媽媽一定要小心不可失去貞操。母親說過去日本時代,日本警察會強暴女生或強迫女生嫁給他們,害怕被強暴是女性共同的恐懼,一旦被強暴而懷孕,對方也不認帳負責,身價就會變得一文不值。因為這種性暴力氛圍,加上貴族制度下的賺賠邏輯,貴族男性即有以性暴力對待女性的情況,即便日本人離開之後仍然如此。平民女性一旦被貴族男性「臨倖」而懷孕,還得要向對方賠禮,生下的小孩才能取得貴族命名;萬一對方不認帳,平民家庭只能自認倒楣,人財兩失。媽媽被囑咐要顧好自己的貞操,舅媽怕萬一媽媽在外面不小心就被侵犯了貞節,就會失去透過結婚進行社會交換的機會。萬一是被平民階級的人侵犯,就算對方願意負起責任,家裡也拿不到什麼錢,也不能因此而提升家族後代的社會位階。

舅舅把姨媽(kina akiku) 嫁給彰化一個誰都不認識的警察,但不久後也剋死異鄉。據說是這位當警察的丈夫把姨媽虐打致死,最後棄屍河圳,連屍首都找不到。官方說法是因為兩夫妻常吵架,最後判定姨媽(kina akiku)是「自殺」。媽媽偶而會跟我說起這位嫁到平地的姊姊,就是委屈、難過及不明不白。

媽媽的前夫也是被舅媽看好的優秀青年,因為會書寫中文字,是當時基督教宣教工作很倚重的幹部,舅媽認為他未來大有可為,所以就把媽媽許配給他,是看上他未來可以幫助家庭的生活提升。沒想到這個優秀青年後來因為搬到三和村移居地(izjuci)之後,有了喝酒的問題,之後也丟了飯碗。移居族人到了新村落沒有耕作地,只好依賴受僱勞動工作來換取生活所需,也改變了生活習慣。

在媽媽生下哥哥後,就為了生計跟著前夫就到林班工作。因為林班地通常都在很遠的地方,可能在南投或嘉義山區,一去就是幾個月或半年。後來因為前夫染上酒癮,酒醉時會對母親施暴,母親毅然決然離開這段婚姻。媽媽剛生下哥哥,但害怕自己重演姨媽被虐打致死的命運,不得已離開小孩。因為貧窮與平民身份,母親沒有太多的選擇,但她致少保有自己的性命與尊嚴。

家內的性別脈絡

一、 貧富差距下結合的家庭

雙方在協議離婚的事宜時,前夫威脅一定要賠五萬元才允許媽媽離婚,媽媽也才能有探視哥哥的權利。他認為,結婚的花費包括聘禮、喜宴等等花用,大概也要五萬元,據說民國58年的五萬塊是天文數字。媽媽用當年打零工賺錢來描述有難賺:為了籌到這五萬塊錢,她每天到山上很努力的砍材、幫傭、做任何的勞動工作,有時候辛苦一整天把木材揹下山變賣也賺不到幾十塊錢,扣掉買白米及生活用品的費用之後就只剩下不到十元,這樣要工作幾年才可能賺到五萬塊?這樣賺錢的速度實在離五萬元的目標差太遠了。舅媽放不下這個小孩,到處籌錢。在媒人的介紹下,舅媽打算讓媽媽嫁給外省老兵,看看能不能嫁給一個薪水穩定的人,解決經濟上的問題。

當時,軍人婚姻管制漸趨寬鬆,我父親跟許多老兵一樣來山上找太太。在說媒的場合上,爸爸一聽到媽媽所遇到的這種情況,就答應可以馬上下聘,五萬元的聘金如天降甘霖。雖然母親還沒有準備好要再結第二次婚,而且這個男人年紀大她近30歲,但她也沒有別的選擇。父親跟著軍隊來到台灣的,在台灣沒有親人,只有同是從大陸來到台灣的同袍彼此照應。幾位同袍早幾年先來到部落娶妻生子,他是一直等到退伍前,才決定成家。結婚當時是民國60年(1971年),都已經53歲了。

爸爸並不在意媽媽有前一段婚姻,對爸爸來講,他結婚生子是希望成家、傳宗接代;但對媽媽來說,她結婚是為了要能改善家裡的經濟情況。兩個人因為習慣不同、語言不通,互不理解而常會有衝突。爸爸力求安定、認為守成不易,希望可以節流,錢省著點用,但媽媽年輕憧景著理想家庭的模樣。爸爸節儉不敢花用,但媽媽會想要讓家裡過得更好,改建房子、添購新的家俱,希望小孩可以吃的、用的、穿的稍微好一點。爸爸總防著媽媽以免她花了他太多錢。後來,除了固定的生活費之外,爸爸幾乎不給多餘的錢,為了錢的衝突在我有記憶以來,一直都沒停過。

爸媽結婚後,有一段時間是住在「第二鄰」親戚家的小倉庫裡。小倉庫很小,只夠一張床擺下,即已沒有迴身的空間。爸爸在台南憲兵隊服役,每週休假一天才會回到部落。爸爸一直到我出生後才退役,為的是要我能夠領到眷屬補給配額。爸爸退役後在楠梓石化工廠擔任警衛,獨自一個人在楠梓火車站附近租了一間小房子,是土牆紅瓦的老宅中的右廂房,過的很簡單。

爸媽對成家各自有一個想像,希望可以透過這個婚姻滿足各自的需要,但兩人的差異太大,要相處在一起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爸爸孤身在台灣,很怕媽媽跟他結婚,有捲款逃走的企圖,總是防著媽媽,不讓媽媽碰他的重要物品,尤其是存摺與證件。爸爸有一只綠色的大木箱,用大大的鎖封著,我稱它是神秘盒。有一次,爸爸生重病,媽媽沒辦法分身到楠梓照顧他,爸爸擔心若因病過世母親不會安葬他,所以自己還買了一副棺材,就掛在楠梓住處舊瓦房的橫樑上,至少會有好心人幫他下葬已備有棺材。那次他病癒後,棺材還繼繼掛在上頭。有時爸爸回到部落家裡,看到媽媽又買了新的家俱,大發雷霆說,浪費、用不著、沒有用……,三字經、五字經全來,惹得全家人不開心。媽媽也知道爸爸防著她,心中也有所不滿。兩人語言不通,又意見不合,常會因為聽不懂對方講的話而越講越大聲,或誤解了意思而吵得更兇。

二、 家裡的女人與男人

因為部落的就業機會少,所以,為了要工作賺錢,部落家庭的男性多數都會移動至都市工作,形成家中沒有男人的情況,女人要承擔所有的照顧工作。女性的角色在沒有男人的家庭,較有空間可以全面性的發展。

因為父親在台沒有家族親人,婚後父母決定要住在母親的部落,因為母親沒有脫離原來的環境,所以,相對於婚後住進眷村的原住民女性來說,母親至少還不用去面對種族歧視與環境適應上的問題,還可以保有親人的支持網絡。父親算是進入母親之住所生活,可能也因為遠離家鄉來到臺灣,也沒有留在眷村,因此才做了這個決定。因為家就位於母親的成長環境,所以,我跟姊姊的文化認同是比較偏向原住民。

由於父親長期在外工作,家中幾乎都剩下母親在家獨力照顧我們,爸爸像是「偶爾會出現的『最熟悉的陌生人』」。媽媽一個人帶著剛出生的姊姊,住隔壁的阿姨常伸出援手,幫忙照顧小孩或共享食物。我雖然稱kina muni為阿姨,但她其實跟我們沒有親戚關係。在我三、四歲的時候,kama lavakau(姨丈)決定讓我跟姊姊跟他們的小孩結拜。因為他們家是屬於貴族階層,結拜儀式之後,我跟姊姊有了貴族的名字,有了貴族的名份。

阿姨跟媽媽的感情很好,她比媽媽大3歲,媽媽一個人帶著兩個小孩生活,兩個老公不在身邊的女人,彼此照顧、相互扶持,才能應付照顧小孩又要外出打工賺錢的生活。媽媽比較能下田、能做工,媽媽從小就在別人家幫傭,也學了不少家政本事,後來還學會騎摩托車。相對來講,阿姨出生貴族家庭,深受家族眾人的寵愛,比較沒有學習烹飪傳統美食的技能,在生活上很多事情都需要媽媽協助與教導。因為在部落生活的關係,我們家跟整個部落的連結,主要還是從媽媽的人際網絡延伸出去,包括跟阿姨家親戚的關係,以及跟從舊筏灣一起遷移過來的親戚朋友們。

雖然阿姨家是貴族家庭,但並非掌有政治資源的家族,能被分配到的利益,都是一些黨務機關的聘僱人員,經濟條件也不怎麼好。在我五歲的時候,叔叔kama lavakau因病過世,支付了龐大的醫藥費後,阿姨家經濟突然陷入經濟危機。在情急之下,在巷子另一位外省伯伯的協助下,介紹阿姨跟唐叔叔相親、結婚。唐叔叔也非常願意接下照顧家庭的重擔,我跟姊姊延續對kama lavakau的稱呼,叫他「叔叔」。

三、 貧窮家庭對「男人」的期待

唐叔叔1930年生,比爸爸小十幾歲,是湖南零陵縣人,當時在屏東楓港服役。唐叔叔時任陸軍士官長。可能是因為陸軍出身的關係,唐叔叔什麼活兒都會做,會砍材、種田、修房子、修水管,還會燒菜煮飯。他的綠色木頭「神秘箱」裡,還有一個醫藥箱,他在緊急的時候還需要幫阿兵哥看病,所以,簡單的注射、包紮他也都會,能力好到讓左右鄰居每個人都稱讚。因為阿姨家是貴族家庭,很多貴族繁複的禮俗,唐叔叔在有能力負擔的範圍下,都很願意配合。他承擔起這個貴族家庭的重擔,原本家裡遇上大危機,但有唐叔叔加入這個家庭之後,至少讓生活沒有斷糧的危機。

小時候的生活,就是媽媽、阿姨及表舅帶著我們生活。表舅有一大片芒果園,當時在還沒有那麼多品種改良的芒果出來之前,土芒果的價格還算不錯,是家裡主要的經濟農業活動。家裡會隨著收購商的建議,間作不同的經濟作物,例如:木薯、油桐。家裡自己要吃的芋頭、地瓜、檳榔,也都種在表舅的田裡。表舅的tutuvil田裡有一間工寮,是我小時候對於山野的回憶。

表舅是阿姨的哥哥,他很常到山裡放陷阱,有時候會在山上住幾天。表舅沒有小孩在身邊,也把我當成自己的孩子,常帶我去山上。我很喜歡看他在山上工作的樣子,他還會自己做陷阱、刀柄、刀鞘等各種器具,又會自己打鐵,十足獵人的味道。

相較之下,爸爸文人作風,反而被母親貶抑。

媽媽以為她嫁了一個「男人」,她對「男人」有一個想像,爸爸卻不符合期待中的樣子。媽媽質疑爸爸,外省人不是都比較疼老婆,都會把賺的錢給太太管理,但爸爸信不過他認為「花錢不知節制」的媽媽。只是,爸爸的半年薪奉大約10萬初頭,其實真的不夠。

爸爸喜歡種蘭花、養鳥,我們家前院就蓋有一座小花園,比較文雅,他寫書法、讀古書,貽情養性;他擅長跟人交談,部落其他人對爸爸的印象,就是他是一個很好、很關心別人的人,四處噓寒問暖。原本我是很期待爸爸退休回家後,就可以多相處,但爸爸搬回家住之後,一切都不如想像中美好。

爸爸在工作、農事方面的身手都比不上唐叔叔,唐叔叔熱衷於學習山上的工作,拉水管、噴農藥、養雞、養羊、釣蝦、抓魚、放陷阱…都難不倒他,後來還買了一台農用的搬運車,解決了一個農機搬運上的大問題,而爸爸對這些工作就不是很在行。媽媽常會叨唸爸爸很弱,又再叨唸他:「你們當軍人的不是什麼都會,你看那個老唐……。」「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啊?!」就覺得爸爸不像男人。對於從事勞動、農事的媽媽來說,她需要的是一個能幫得上忙的男人。

因為媽媽就是跟阿姨、唐叔叔及其他人合夥一起合資養羊、種芒果,生活勞動都在一起,關係更緊密了。爸爸不習慣這種農事生產的工作,比較沒有參與,他能幫的忙很有限。他剛退休回來時,我感覺他是很孤單、很茫然。我也覺得這種對「男人」要求的強,也影響到我自己看待自己「不夠男人」的自卑。

隨著社會多元開放、對個人權益的重視,年輕一代的Adju隨著解構基督教教義及原住民文化符碼的論述發展,能有智慧地突破族群與性別的 框架,自在展現多元性別樣貌。瑪達拉.達努巴克提供
隨著社會多元開放、對個人權益的重視,年輕一代的Adju隨著解構基督教教義及原住民文化符碼的論述發展,能有智慧地突破族群與性別的 框架,自在展現多元性別樣貌。瑪達拉.達努巴克提供

娘娘腔男同志在部落

一、 關於成為「男人」這件事

在我出生的1970年代,原住民男性多以從事各種基層勞動工作謀生,部落附近的工作機會較少,選擇到林班工作的,就遠赴其他山區;選擇到工廠的,就要移動到外地去;選擇遠洋漁業的,一去就是一、兩年;選擇水泥工、釘板模低技術建築工的,只能靠著工頭的調度指揮,收入也不太穩定,除非移動到大都市去,才有很多的建設、有較多的工作機會,家裡常留下老人跟小孩在家,只有收入穩定的家庭才有條件繼續留在部落生活(如:軍公教),不然就是務農兼打零工,但收入有限。

在老師的眼中,我從小就是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立志成為一個未來能有所成就的人,我認為我擁有比別人更能有所成就的優勢,這股勢來自幾個背景條件上的差異:一、外省人小孩的身分優勢;二、升級貴族後的優勢;三、經濟較穩定。對一位早期從其他部落遷村而依附在貴族家族底下、又因為經濟因素嫁給外省老兵的母親來說,讀書這個路徑是她能夠替下一代脫離貧窮的一個契機,我也在這個期望之勢下,走進這一條翻身之路。

因為我的陰柔特質,學校同學常嘲笑我「娘娘腔」,我也盡量的保持低調。從小我就可以從部落中一些女裝打扮的「娘娘腔」長輩,知道「像女生」的男人不是只有我一個。他們會在傳統婚禮的舞會上,穿著女生(vavayan)樣式的服裝。其他人會稱他們為vavayan(女生)或以國語稱「娘娘腔」作為其性別身份,部落並無發展一個名詞對應於他們的性別。我知道我的氣質跟他們一樣,屬於他們這一類屬,但看到他們被部落的人嘲笑,我也盡量的跟「娘娘腔」劃清界線。

我心裡想,只要沒有人看到我的存在,我就可以不用受到欺負。我不想讓媽媽擔心我在學校的情況,都盡可能的忍氣吞聲。萬一她知道我在學校受到欺負,還要她來保護我,會讓我覺得很對不起她。成績優秀的模範生的完美形象,太容易被「娘娘腔」搓到死穴。只有跟女同學在一起玩才比較不會壓力,但若我跟女同學在一起玩又會引來更多的指指點點,所以,通常也只能孤單的一個人。不知道往讀書這條路去追求能不能幫助家庭經濟情況,但至少可以彌補破了洞的完美形象,那也是我唯一能夠扳回一成的籌碼。

媽媽要我穿上男性傳統服飾,我不想,我覺得穿起來很奇怪,而且,好像我如果要穿傳統服飾,就一定要像一個「男生」。說也矛盾,我既想要跟媽媽一樣,多靠近她一點,成為一個「山地人」。但是媽媽常掛在嘴上說爸爸不像男人,非常害怕自己被認出也不夠資格;如果要當一個「山地人」,就是要當「很男人的男人」。這真的很矛盾,又不想被當成山地人看、怕被貼上不好的標籤,又想要當原住民,因為這樣才能跟媽媽同一國;但媽媽又有一個當男人的標準,我心裡就預設了要符合當男人的標準、要夠男子氣概,才可以當山地人。在男、女二分的部落傳統性別論述中,的確沒有一個屬於「娘娘腔」的位置存在,而「娘娘腔」成為一種怪異、荒誕的存在,飄流於框架之外,在部落境內自我放逐。

二、 娘娘腔同志的追尋與失落

除了陰柔性別氣質以外,我是在國一的時候,才真正意識到自己喜歡的對象是男生。有一次,教會舉行婚禮,當我看著那對新人從教會門口配合著結婚進行曲進入禮堂時,我怎麼樣都沒辦法想像我會是站在紅毯上的那個新郎。我不知道自己未來如何面對這些結婚的事,因為我發現,我沒有辦法跟女生結婚。

國中開始我離開部落到平地寄宿學校讀書,我以為隔著一段距離,就可以把過去那種陰影及「娘娘腔」的形象給淡化掉。但是,喜歡男生、不想跟女生結婚,這件事就不是「淡化」可以解決的事情了。我知道,只要我沒辦法進入「異性戀婚姻」,我就沒有辦法讓媽媽彰顯我們升階有貴族名份的榮耀,媽媽鐵定是要失望了。在臺灣自由思潮逢勃發展的八〇年代,我在偽裝與作自己之間來回爭扎,安全的保持距離讓我多了很多空間可以思考。

我的心思沒辦法回到課業上,為了處理我的同性情慾或者「假裝自己是個異性戀」,變成了我高中時代表少年的主題。在那個年代,社會上連「同性戀」都很少有人敢講出口。帶著「同性戀」的身份,讓我感覺我早已輸在起跑點上。我愛上了隔壁班男同學,瘋狂的迷戀。我用了很多的方法遮掩我的慾望,跟同學參加女校的聯誼,交女朋友,跟女生約會,這樣別人就不會懷疑我的性取向。

混沌的高中生活,成績爛到連考上最後一志願私立大學的機會都沒有,連最低分錄取分數沒搆不到。我讓全家人都失望了,全家是怎麼幫忙我的,我竟然沒有用好成績回饋給他們。媽媽的辛酸、委屈,我怎麼償還得起呢?我讓母親失望了。父親、唐叔叔要我去考士官,我抗拒不想做職業軍人。家裡已經沒有再多的資本能讓我有重考的機會,爸爸跟我說,如果重考考上私立學校也不會有錢讓我去讀書。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轉折點,是我體認到家裡真是彈盡援絕了。小學六年級畢業後,母親咬緊牙把我送進私立國中就讀,到高中畢業後,我還看不見自己能有什麼成就,母親跟我的這個「功成名就」計畫還沒有完成,但是,媽媽能夠幫忙的也已經到達了極限了,剩下的就靠我自己了。

我天真的以為只要交個女朋友,就能擺脫這一切。我跟女友的戀情來得很快,轟轟烈烈,但我期待的「正常」生活沒有來,反而讓我更陷入昏沈而沒有自己的狀態。有一段時間我享受著當異性戀男人的特權,敢大聲宣告我的戀情,不怕別人懷疑我的性傾向,不怕別人嘲笑我娘娘腔,我利用了女友成為我的煙幕彈。直到有一天我再也忍受不了自己的邪惡,我殘忍的不告而別。

那時候的我渾渾噩噩的,一天混過一天,沒有靈魂。媽媽沒有多問我發生了什麼事,因為害怕媽媽發現我喜歡男生,心中的秘密不再跟媽媽說,我只能逃,逃進孤單的死角。我不知道自己到底何去何從,我曾動過自殺的念頭,但想起家人,怎麼樣都要挨過,我相信一定有方法克服這個困境。

後來有機會考上大學,認識了現在的伴侶。我們從完全不了解自己、害怕、慌張,慢慢摸索這份關係發展的可能性:「我們要一直在一起嗎?」、「萬一家人要我們結婚呢?」、「我們要怎麼面對別人的異樣眼光?」,每每想起,都只能呆坐哭泣。還好系上剛好有位新老師開設性別課程,從書中看到關於同性戀的描述,覺得特別珍貴。尤其當老師很正常、很自然的說出他所認識的同志生活樣貌,讓我們開始認定這份關係的未來。隨後臺灣的同志運動興起,才慢慢越來越多的同志相關資訊可以獲得。然而,部落那些長輩老「娘娘腔」姊妹們,他們過去怎麼生活,傳統文化到底怎麼看待同性戀,好像也就停滯在這種對差異的訝異與護衛,還等待進一步開展具有創造性的文化論述。

三、 基督教污名化同性情慾

1997年大學畢業後,我如願在鄰近的國中任教,這也是我從國中開始離家在外求學的多年後,真正回家生活的開始。回家之後,我直接面對結婚成家的壓力。媽媽期待我有了穩定的工作之後,接下來人生發展,就是要成家立業、娶妻生子、讓父母含貽弄孫,這是一個男人要做的事。原本期待回到童年時跟母親與家人的緊密、親近的關係,卻因為這件被我深藏的秘密,變得更疏離。
「同性戀」的議題對信仰基督教的部落族人來說,是個不可碰觸的禁忌,而也影響部落族人看待同性戀是比較抱持較負向的態度。甚至有一種說法,認為同性戀是受到惡魔的誘惑,只要一直禱告就能夠被「醫治」;說「同性戀」是一種對基督信仰的不忠誠,必須要回到「聖經的教導」成為「正常人」。這些都是一種中古世紀恐嚇人民、宗教排他性的污名化說法,而在部落甚囂塵上,以一種愚民的方式保住自己宗教的優勢,又帶著部落又回到迷信的年代。

為了要逃避同志身份曝光的壓力,我也很少參與部落的活動,我疏遠到像個觀光客在一旁看,好像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可以拿著相機四處拍照,跟人交談,我也學著怎麼在被當成「老師」的位置上學習部落的互動方式。有活動時,可以幫忙畫海報,寫羅馬拼音文字的指標。我有時會拿錄音機訪談老人家,訪問他們過去在部落生活的點滴,像是一個在自己家裡做田野調查的「學者」,這是我找到學回去部落生活的方法之一。

部落長輩看到我會很關切地問我什麼時候結婚,他們會說希望可以看到我結婚,還能參加我的喜宴、跳我的結婚舞。進入適婚年齡之後,長輩們的關心就變得很有壓力,我後來也變得不太喜歡去教會。「你怎麼那麼久沒有上教會了?」這句話已經成為部落的人關心我的招呼語,我想這也大多數人對我的質疑:一個很熱衷教會事務的「好」年輕人,怎麼突然不上教會了?這讓大家都很擔心,尤其我還是個老師。

因為沒在上教會了,好像跟部落的連結也斷了。一直到回部落居住、工作的多年後,大多數的人都還以為我在很遠的地方工作。因為我都只待在家裡,不太出門參與部落的活動。我一直在想,那些看著我長大的長輩們,會不會覺得我對他們疏遠了,好像,我當了老師,有了不錯的收入,就想要忘掉他們。我很想要澄清,跟他們說不是這樣,但我又要怎麼開這個頭,要怎麼解釋呢?我要怎麼跟他們說我是不喜歡你們一直問我為什麼不結婚,因為我是同志,喜歡的是男生;我要怎麼跟他們說我對基督教教義有不同的觀點及詮釋,因而選擇不進教會。這種難以言說,讓我心裡也存著一種愧疚感。

部落老人家會希望我結婚,是因為結婚這件事情代表了一個能獨立、成家,這樣媽媽就能休息,由我接下掌家的大任。在媽媽過世之後,他們更認為我需要有一個人在旁邊幫忙我。媽媽過世之後有一段時間,我一個人住在家裡,他們說看我這樣很可憐,就說:「人不可以不結婚,一定要找一個可以在家等我下班的另一半,這樣家裡才有人可以開燈。」。他們甚至放低了標準,本來是一定要娶原住民,但後來就跟我說,我讀的書太「高」了,所以,要找一個跟我匹配的不容易,如果娶平地人也沒關係。

部落恐同氣圍及異性戀婚姻的強制氛圍,讓當時的我陷於動彈不得的狀態,我無法成為一位具有「男子氣概的原住民男人」,在部落社會中,我找不到我適合的位置;我也害怕別人知道我是同志,萬一別人知道我是同志,家族就失去了部落的名聲。

結語

在經過博士論文書寫近十年生命自我探究的梳理(瑪達拉‧達努巴克,2015),我開始從「被決定」轉成自主的「我決定」,重新建構自己的生命。面對社會既存的歷史、社會文化現況,及人被分類區隔的框架,不是把性別看成一種分類下資源與權力分配的屬性,而是試著清楚的看到自己是在什麼樣的歷史脈絡、社會結構中,因此,我也無法簡化地談排灣族性別文化。以個人的生命經驗,本文提出幾個觀察:

(一) 臺灣原住民初始社會的發展,是以社會階序分工的貴族/平民階層作為基本架構。男、女性生理性別延伸一組陰陽二分的觀點,用以詮釋事物及人類行為。

(二) 受到日本殖民、資本主義及基督教等外來文化的影響,階層分工的制度及陰陽二分的世界觀受到部份強化或質變的影響。帝國殖民將貴族掌家者看成為一種政權統治的階級、強化家父長制的意識形態;基督教教義強化了女性身體與性的規訓論述,將同性戀污名化。

(三) 資本主義工業化、現代化下,原住民被迫喪失了生產工具,產生整體世代貧窮化、從零開始的不平等起點。在貧窮的狀態下,每個人都必須要承擔多種角色,在實際的日常生活中並無嚴明的性別二分。

(四) 外省父親與原住民母親的跨界婚姻,讓從零開始的原住民家庭得到了發展的資本。這個新的家庭組合在部落有點像是有別於傳統貴族的新中間階級。雖然實際上生活還是相當的困難,但也能維持富裕的表相。

(五) 即使在日常活中不常見明顯的性別分工,男、女二元的觀點仍然是主流論述,與「文化傳統」論述有關的事物就會連結到男、女性別二分的觀點。例如:家務分工及狩獵,男人就要具備這些能力,就要有「男子氣概」。

(六) 「娘娘腔」與同性戀在當代部落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基督教化甚深的當代部落,基督教成為一種強勢意識形態,也形成一種恐同論述壓制。

行文至此,我要提出原住民文化論述的殖民狀態,這種狀態中斷了原住民本體文化的發展。大多數的原住民研究在論述原住民文化時,都會以一種「固定」的樣貌來看待排灣族的文化,文化的發展好像就此停住了。不知道怎麼稱呼「娘娘腔」,就發明不了新的語詞;不知道怎麼看「同性戀」,好像就只是按照舊有知識架構就認為排灣族「傳統」沒有「同「同性戀」。似乎「文化」就定格在某年某月某日而不再有新的發展,這是值得所有從事原住民研究的工作者或學界一起來反思的問題。這一種現代殖民形式不但殖民了我們的身體,也殖民了我們的心智,我們該從這種殖民形式中完全解放開來,這包括了對於種族(族群)、性別的分類化約。

文化絕對不是停滯不變的,當我要固守所謂的「傳統文化」時,就已承認了它是一個不動的、需要保護的、岌岌可危的文化;反過來說,如果我們重新去對它做一個反省與檢討,甚至是內部力量的批判與發聲,文化才有「復甦」的可能。從日常生活的實踐層次,來回應文化發展的論述,讓每一個原住民,都能發展其性別主體。

參考書目

  • 丘延亮(1995):《後現代政治》。台北:唐山出版社。
  • 石磊(1971):《筏灣:一個排灣族部落的民族學田野調查報告》。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 周憲文譯(1999):《日本帝國主義下之臺灣》,矢內原忠雄原著。台北:海峽學術出版社。
  • 林季平(2005):〈臺灣的人口遷徙及勞工流動問題回顧:1980-2000〉,《臺灣社會學刊》,34:147-209。
  • 林津如(2011):〈《女性主義縱橫政治》及其實踐:以台灣邊緣同志為例〉。收錄於《跨國女性研究導讀(二版)。台北:五南出版社。
  • 施聖文(2013):《劃界的政治:山地治理下的傳統領域,1895-2005》。台中:東海大學社會研究所。
  • 童春發(2001):《臺灣原住民史:排灣族史篇》,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出版。
  • 楊士範(2006):《阿美族的都市新家園》。台北:唐山出版社。
  • 瑪達拉‧達努巴克(2015):《找路回家:不再「靠勢」的原住民同志教師》。花蓮:東華大學多元文化教育研究所博士論文。

(作者為臺灣原住民基層教師協會理事、東華大學多元文化教育研究所博士。本文轉載自台大婦女研究室《婦研縱橫》,103期,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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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Comment

  • 帕拉茲

    可憐,連自己族裡為何以前沒有同性戀的故事、歌曲、稱呼等的文化出現的原因都不知道,只知道近代要跟著潮流走,不怕祖靈生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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