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家庭農場」看台灣新農運動的困境與突圍

by 吳紹文、蔡晏霖

「家庭農場」的價值與困境

儘管工業型農業不斷強調規模經濟與追求效率,以家庭為主要農業生產單位與勞動力來源的「家庭農場」依然供應了全球70%的糧食。 聯合國農糧署(FAO)以2014年為「國際家庭農場年」,目的即在於肯定「家庭農場」無可取代的地位與價值。簡單來說,工業型農業雖然可以在逐利的前提下生產大量糧食,但工業型農業不會也無法服務世界上多數的貧窮人口,只因為服務他們無利可圖。因此,可以真正餵飽世界上每一個人的是小規模、在地化的「家庭農場」型農業。而且,除了生產多數人可及(accesible)的糧食,家庭農業還具有重要的社會經濟、環境和文化方面的作用。

進擊的「家庭農場」來自進擊的「公共性」。圖片:2012麥田音樂會在花蓮玉里。photo by chiang
進擊的「家庭農場」來自進擊的「公共性」。圖片:2012麥田音樂會在花蓮玉里。photo by chiang

「家庭農場」也是台灣農業百年以來的基石。台灣的農業,從日殖時期開始以商品化生產為主流,歷經二戰後美國主導的維穩式土地改革與綠色革命,到今日幾已完全是市場化的產銷(透過市場取得生產資材並進行銷售,繳公糧的稻農除外),但其主要經營單位依然是「家庭」,主要勞動力來源也依然來自家庭而非雇工,並且在經營策略上展現營利與生存邏輯並存的狀態。

即便如此,台灣長期以來的農業政策,對於「家庭農場」卻是極度地不友善。長期重工輕農的不均發展,加上迷信美式規模化生產的農業政策,使臺灣多數家庭農場難以為繼。 可以簡單說,台灣的「家庭農場」的「家庭」與「農場」之間已經產生嚴重矛盾:家庭農場裡的「農場」需要人力,然而家庭農場裡的「家庭」卻想盡辦法希望自己的子弟離農。此矛盾部分來自漢人父系家庭的內在矛盾(女人不願嫁入農家),但更主要來自國內外政治經濟的結構性力量對於「家庭農場」的制度性弱化。本文的寫作初衷,則是希望從我們參與其中的友善新農運動經驗,來思考台灣「家庭農場」的困境與出路。

友善新農運動的利基:社群性與公共性

我們認為,友善耕作新農若要和資本雄厚的有機認證農企業拉開市場區隔度,最重要的利基就是「社群性」。透過農民市集、穀東制、以及其他種種「直接與農夫買」的銷售管道,友善新農運動中的消費者與生產者之間形成一個「產消互惠」的社群,也就是社群支持農業(Community Support Argriculture )。這樣的社會性連帶,正是一般農業產消模式中最缺欠的。

進一步剖析這「社群性」的內涵,我們還將發現,部分消費者認同的是特定生產者的個人魅力(例如親友連帶),部分消費者認同的則是特定生產者的核心生產理念,其中最常見的是「友善環境」:當農人願意以「友善環境」的方式進行生產,就有一群消費者願意以「友善消費」的方式直接給予她/他價格上的支持。其他可見的生產理念還包括「青年進/返鄉」、「雜糧復耕」、「糧食主權」、「流浪動物」、「性別運動」、「鄉村重建」等等。換句話說,一個對特定理念友善的生產行為,只要能獲得與其相對應的消費行為支持,就能成就一個具有特定理念倡議性質的「產消社群」,從而克服生產成本與售價比企業農高的市場現實。換言之,這些社群支持農業具備的不只是社群性,還有一定程度的「公共性」。

我們區別社群支持農業裡的「社群性」與「公共性」,不是為了指出具有「公共性」的產消社群,比單純只有「社群性」的產消社群要來得了不起。我們要說的是,一個堅實的產消關係,最好就是兩者兼具、甚至相輔相成:一開始因為親友關係而來的支持者,一旦加入產消社群以後也開始認同生產者理念中的公共性(情上加理);而一開始因為理念認同而來的支持者,則進一步萌生對生產者的社群性認同(理上加情),兩者的結果都是讓產消連結更為穩固,對於生產者的支持也就更為堅定。

「養家活口」是不是有說服力的論述策略?

有新農朋友對消費者發出「請支持我,因為我要養家活口/青農成家」的呼聲,這讓我們開始認真思考:每個人都需要養家活口(如果我們接受一個人也可以是家,養家活口包括養活自己這一口),「養家活口」確實是非常正當的理由,但是這裡面的公共性在哪裡?我們可不可以說,因為聯合國說「家庭農場」有無可取代的社會、經濟、環境、文化上的價值,所以,幫助「新農成家」,支持越多的家庭農場出現與存在這件事本身,就具有公共性?

答案雖然是肯定的,但我們要說,這對於新農社群的整體發展來說,很可能是一招自廢武功的險棋。原因很簡單:正因為「養家活口」是一個如此天經地義、普世皆準的理由,所以它不見得是一個最有說服力的理由。試問,既然人人都要養家活口,那麼我憑什麼期待消費者支持我而不是其他新農?既然人人都要養家活口,那麼消費者為什麼不支持雇用更多勞動力的大型農企業,如果它們提供的薪水可以養活更多的家與口?既然人人都要養家活口,而且農民本來就有自己種的米可以吃了,那麼真正有心的消費者是否更該支持那些有可能連米都買不起的失業勞工?

一個脈絡不同但頗值得參考的實例是:前陣子有對女同志在flying V上募資希望大家協助他們舉辦同志婚禮,結果被自己的同志社群砲轟得很慘,為什麼?因為光是結婚「成家」本身,實在很難說得出有什麼高於常例的公共性。「家庭農場」就跟「同志婚姻」一樣,如果不說清楚這其中的公共性在哪裡,那麼同志結婚也就跟異性戀結婚一樣,由當事人發紅色炸彈給親友進行社群性動員就好棒棒沒問題。但個人私誼性質的「社群性」畢竟不等於「公共性」。我們沒聽說過異性戀者結婚成家或者想養家活口時會上flying V,那麼究竟,當一個「家庭農場」想動員公眾支持的時候,它的正當性基礎應該在哪裡?

進擊的「家庭農場」來自進擊的「公共性」

我們認為:「養家活口」不是不能說,而是要好好說,要搭配周全而細緻的公共性論述,才能有效博取社會認同。農民和台灣百分之九十九的受薪階級一樣,有個人生計問題,也有養家活口的壓力。也正因此,當勞工運動還在爭取「維持個人生計」(而不是「養家活口」)的最低薪資標準時,想要訴求「養家活口」的新農們更應當告訴支持者,這訴求的公共性在哪裡?比方說,目前台灣勞工每人基本薪資是每月2萬,整年是24萬,雙薪家庭是48萬。而一個家庭農場的年收入要多少才能「養家活口」?是應該至少和勞工朋友們一樣?或者更多?為什麼一個家庭農場的生存與繁衍,值得社會大眾的良善託付?——因為生產健康的糧食,因為生產友善環境的糧食,因為勇於踩出一條不隨波逐流的另類生活道路….這些原因都很好,都很足夠,而它們都不只是因為想要養家活口。

追根究底,「家庭農場」的公共性,其實不只在於「家庭」,而是當一個「家庭」頃其之力支持一個以家庭為主要生產規模的小型「農場」,這才出現了家庭農場在社會經濟、環境、文化上的種種公共性。反過來說,正是因為「家庭農場」的價值不只在於養活了農人一家,而在於它在「養家活口」之外的社會、經濟、環境、文化上的價值,「家庭農場」裡的「家庭」才特別值得社會公眾的支持。

放到更寬廣的農政局勢中來看,當目前相對進步的執政團隊面對TPP(跨太平洋夥伴協定)也毫無鬥志舉手投降,成天只想發展「農企業」與「攻擊型農業」時(見 日本推「攻擊型農業」 蔡英文:值得台灣借鏡),友善小農需要的絕非只是埋頭照顧自己的家庭農場,而是更主動積極地論述家庭農業的公共性,實踐友善環境的基本承諾,甚至提出更多開創性的公益型農業願景,才能有效承接、啟發、動員社會大眾的良善託付。否則,就算動用再多公私資源建立再多的家庭農場,到頭來也很難在日益惡化的大環境下存活。簡言之:唯有具備進擊的公共性,才能讓家庭農場成為「進擊型農業」,也才是台灣家庭農場在逆境中求生存的唯一出路。友善新農運動自始的利基就是社群性與公共性,這是我們共同走出、最有利的一條路,也是我們唯一的一條路。

(作者為土拉客實踐農家園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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