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解散後

by 張瀞文

離婚這個名詞,如果用女性主義思維,應該改稱婚姻解散或是婚姻解約。

當婚姻即將解散或是已經解散,當事人公開地說著另一個人的過失,事實上,只有一個原因,就是自我存在感與自我價值感在這個婚姻解散中,被自己認為已經被某個人或是某些人所損傷(認為是被損傷,不是自傷),就如同創業者宣告因為合夥人有過失而創業失敗的心理狀態。

多少女性受困於一重重的文化框架茫然不知所措。photo credit:unsplash@Tony Webster
多少女性受困於一重重的文化框架茫然不知所措。photo credit:unsplash@Tony Webster

譴責對方來證明自己無辜,很荒謬

獨自療傷,與公開譴責另一方的過失來達到療傷目的,就實質上,前者必定是比後者有效的多,但是依照人類慣常的損人以利己法則,譴責他人被認為是最利己的策略。

不管過失在誰身上比較多,自己的創傷總是只有在自己身上,對方的刀槍口子上不可能有自己的傷口。

每當撫摸著無形的創傷,回味起創傷場景時,猛對著看不見的對方開槍,對傷口癒合絕對沒有真實助益。如果必須以譴責別人來證明自己的無辜,才能讓自尊重新閃亮,就如同必須把自己的糞便塗在別人身上來顯現自己的乾淨,這是非常荒謬的行為。

婚姻解散後,絕對不要塗大便在別人身上來修復自我,也不要去接別人丟過來的大便。

當我第一次離婚時,覺得自己是一條被輾碎的破布,4年不到的婚姻,傷害卻不小。我著實花了一些心力很自憐地補綴那塊虛幻的破布,到這些年才知道,根本沒有什麼曾經被輾碎,根本沒有破布,沒有什麼需要被補綴與修復,以前努力於所謂的自我修復,就像是綴補著半空中的幻象,真是白費力氣。

受害者意識為性別化的社會文化所編織出來的

那塊布是社會中普遍流通的性別概念與約定的社會價值觀所編織出來的,都是人所創造出的概念,這些性別觀念附身在親朋好友身上,也附在我身上,陰魂不散地拉扯著我,就像是恐怖片中有很多鬼魂在旁邊鬼叫與拉扯(今天這個來說幾句關心的話,明天那個來說幾句擔心的話,後天又有個來曬自己的幸福……),讓自己處於驚恐、迷亂的感覺而無法安適自處,然後還必須裝成淡定自在的模樣,受害者制服就穿起來了。

受害者很容易生氣與哀嘆,在實質上,卻沒有人真正是受害者,大家都是自願的。明明是自願的,願賭不服輸,憤憤不甘願無處發洩,就幻想自己是受害者。

這世間愛恨情仇的流轉輪迴始於受害妄想症,受害者必須要成為復仇者,才能翻身,復仇者必須要有仇家,打仇家時就能產生重建自信與自尊的幻覺。

如果一直陷在受害者意識中,是不可能真正離開已經解組的婚姻關係,是不可能自在解脫於所謂的失敗的婚姻經驗。這是我自己當了多年受害者之後,才發現我被自己的感覺狠狠欺騙了,這是我把吃虧經驗不知醜地說出來,不是在說教。

當我結束第二段婚姻,推著行李過海關時卻有非常雀躍的解脫感,像小鳥飛出鳥籠一般,差點做出飛翔的動作,我當時以為自我價值感並沒有因此而缺損。2011年10月在麗江初初安定下來之後,我卻開始一段很長的自我瓦解歷程,兩段婚姻中被圈起來的垃圾,開始潰堤。

當起念譴責前伴侶便立即墜入地獄

初初安定下來的情況是,已經搬進租來的房子裡,翔也進初中念書了,欠債50萬人民幣,如果很節省用,存款還可以過一年,不知道課程還能怎麼開(因為大陸的心理、成功學與靈性課程混亂到如魔世再現),如果不再開課,要如何賺錢養活自己與孩子?接下來,我將何去何從?

雖然這麼多需要解決的問題在我頭頂上飄蕩,我卻因為終於離開了那位先生而真正可以放鬆了,首先是發現自己這10多年有多麼疲倦!單親時的疲倦,在馬來西亞必須拖著那位先生往前走的極端疲倦,心與身,都是極端的累,難以用言語描述的疲倦。

藏在身體中的疲倦盔甲開始瓦解崩潰,發燒、劇烈咳嗽、噴嚏、鼻涕,數個月沒停止,停了又重來一次,如此循環發作。

所有以前忙於讓自己存活下來而被隱藏的痛苦與眼淚,全都關不住了,眼睛每天就像壞掉的水龍頭,放聲大哭就像必需的儀式(我那時應該去當職業孝女),身體的疲倦變成心頭的悲傷,悲傷又變成憤怒,憤怒又變成癡惑,癡惑又變成恐懼,恐懼又變成渴求,渴求又變成失落,失落於無人無處可依靠的迷茫,每天都搭乘雲霄飛車飛越在六道輪迴中,沒死都快變成女鬼了。

而這些都無關於那位已經拆夥的合夥人,都只是我自己的過往生命中自拍的電視劇罷了。

有八個月,我把自己關在家哩,任隨自己崩解,火山爆發加上地震、颱風,各式各樣的情緒與妄念,如狂風暴雨。然後呢,自信徹底崩解,我想著再也不開課,再也不寫甚麼文章了,我就開個小店舖過起小日子就這樣終老一生了,我過去的人生有甚麼價值呢?我就是個失敗、不幸福、無人珍惜的女人而已,到麗江就是人生的終點站了,熬到翔長大,我就在寺院裡修行。

有時候也會陷入短暫地對那個已經拆夥的婚姻合夥人的譴責,我馬上發現這些譴責讓我即刻墮入地獄,只要起念就入地獄,何況是寫出來?

迎合眾人而扮演規範中的「女人角色」,真不值得

當我決定自我放棄時,格里喇嘛就罵我:「你懂道理,不幹活。你為何不出去開課呢?」我的經濟情況一向是自給自足,毫無金援。是啊!不幹活,接下來吃甚麼?怎麼好好養大翔,師父兩三天打電話給我,問我怎麼還在家?怎麼還不出去開課?

但是我怕啊!在中國開課就像進入野蠻叢林,表面上被尊為導師,實際上需要很費力才能讓自己保持全身而退,又可收到錢,之後還要保住自己的名譽不被親近的有心人當作踏腳石後扔進糞坑中。

然後又過了幾個月,我想到一個沒有人如此操作又可能行得通的方式,於是又開始開課了,因為我必須掙錢養兒子與自己,必須硬著頭皮開始叢林作戰,逐漸地在一次又一次的課程中、一次又一次的困難中、一次又一次的生病與情緒中,一點一滴悟到自信與自尊真的是空無自性,都是人們創造出的妄念,根本不必重建自信,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失敗與成功,能真正穩定安住所悟而不再因迷落而起伏,直到差不多一年前才真正跳下了雲霄飛車。

我並沒有悟道,只是有些許的領悟,最深刻的領悟是原來以前那些眼淚都是哭假的,就跟孝女白瓊沒兩樣,真哭卻是哭假的,為了內心的假象費力地悲傷、哭泣、爭吵,不知道生命一切的來與去,從未傷害過那個真正的自己,而所謂真正的自我,卻是啥也沒有可以保有的,一直努力要贏得與保有的都是別人教給我的概念,忙忙碌碌總是為了那些關於女人該是如何的概念,真的是不值得。

分享瀞文在麗江生活記事

分享瀞文2011年之前生命記事「女巫散記」專欄

觀看次數: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