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不該是對待愛情的手段

by 林怡萱

你談過戀愛嗎?

你嚐過失戀的滋味嗎?

自古來,歷代文人、詩人墨客皆謳歌、吟詠愛情,直至今日,在各國電影、流行歌曲及賣座小說中,感情仍然是歷久不衰的熱門主題。

似乎反映出在人際關係疏離、工作及生活壓力漸增的二十一世紀社會中,愛情仍是人們所渴求的溫柔避風港,然而在眾人皆追逐愛情、希望擁有愛情的過程中,我們似乎忘了思考如何面對愛情的逝去與變質,也忘了學習「分手的雅量」與「成人之美的胸懷」。

翻開報紙,一則則令人怵目驚心的標題映入眼簾:「女友劈腿,舊愛殺死新歡」(自由時報93.2.25)、「情變,他刀殺女友,剁指嚇警」(聯合報93.3.7)、「前男友頻糾纏,女檢驗師倒血泊」(93.4.8)、「少女要分手,被殺57刀」(自由時報93.10.3)、「醫院情殺喋血,女遭割喉」(自由時報93.10.3)、「追求學姊不成,學弟竟潑強酸毀容」(自由時報93.10.8)。

一個個對情感失望的人選擇用暴力毀了對方,也毀了自己,他們多半的理由是:「我不能容忍她再找另一位,我實在太愛她了」、「我太愛她了,不能沒有她」、「我得不到的,別人也得不到」,這樣的感情宣示與處理方式,除了顯示當事人的情緒管理失當及情感認知偏執外,也具有深刻的性別意涵,根據婦女新知基金會在2001年提出的「分手暴力調查報告」,發現在他殺死亡事件中,女性受害者高達八成,且男性作為施暴者的比率遠高於女性,其比率高達女性的七倍;而受害者的性別比率,女性卻是男性的三倍,這三年來,此調查報告所揭露的分手暴力現象,並沒有獲得改善或抒緩,反而愈見變本加厲,令人擔憂。

而加害人及受害人間會有如此性別比率的差距,最主要的原因,應是奠基於傳統充滿性別刻板印象的教導方式及媒體推波助瀾的強化效果。男性自小即被訓誡「男兒有淚不輕彈」,即使受挫也不能表現出脆弱與情感,這種「男生不怕打,就盡量打」的教育方式,不僅使得男性壓抑情感,遇到困難不敢輕易向外求助,更讓他們以為用暴力可以解決所有事情,也以為這是情感的唯一表現形式;相反地,在傳統的社會與家庭教育中,女性自小即被期待具有柔順、乖巧、充滿感情、專一及接納的特質,同時,大眾傳播媒體對女體形象的物化,亦強化了「女人為男人所有物」的意識形態,此種成長背景與社會氛圍,加之傳統學校教育對情感教育的忽視,在在使得人們遇到情感挫折或危機時,不知如何處理,讓憤恨情緒一發不可收拾而終究釀成大禍。

幸而,2004年6月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積極維護校園師生性別權益,並具體規範了學校實施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的相關內容;而學校相關單位也開始重視學生的情感教育問題,多所大學於通識教育中安排了探討兩性關係的課程,引起學生廣大的迴響;許多民間團體也有諮商專家協助面臨情感問題的人尋找情緒的出口。

我們期待這些改變與努力,可以逐漸消除傳統社會文化及教育當中的性別刻板印象,並且幫助需要的人們以較好的方式面對情感的失落,畢竟,感情終有劃下句點的可能,而暴力卻不該是對待愛情的手段。

(感謝婦女新知基金會與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提供新聞剪報)

觀看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