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生

白手起家的稻江巨商


  台灣是一個移民社會,同時貿易興盛,因此清代到日據時期台灣的紳 商巨賈中,或者是大地主,板橋林家、霧峰林家;或者是商業鉅子,李春 生就是屬於這一類。近代中國海禁大開以後,通商口岸貿易頻繁,洋商紛 紛在這些口岸設立洋行,從事商業貿易,於是產生不少買辦。李春生也是 以買辦身份崛起,白手致富。連橫在其《台灣通史》中,即將李春生收入
「貨殖列傳」中,與陳福謙黃南球二人同列台灣近代三大貨殖家。

  李春生也是一位虔誠的教徒,對教義的闡發不遺餘力,關心實務及時 代思潮學說,時常著書立說,一生著作達十二部,述十萬言,博得宗教思 想家、哲學家、詞章家的稱號。同時,他也是一位熱心公益,為清朝即日 本殖民政府所倚重的民間領袖,對時政有相當的參與及影響。


年表

紀年 事蹟
1838 出生於廈門。父親以駕船為業,因家境貧寒,雖入私塾,但不久 即輟學。
1851 隨洋人學習英語,並學習商業。
1857 任職廈門應商怡記洋行(Elless & Co.)掌櫃,從事洋貨及茶葉貿易 ,深得店主愛利士(Elles)賞識。
1866 應聘來台,出任英商寶順洋行(Dodd & Co.)總辦,從事茶葉貿易, 開啟臺茶產銷的黃金時代。後轉任英商和記洋行總辦。
1889 林維源成立建昌公司,合築建昌、千秋兩街西式店舖。
1890 巡撫劉銘傳設蠶桑局,以林維源為總辦,春生為副。
1891 以協助修築台北鐵路有功,敘五品同知,賞戴藍翎。
1895 日軍進入台北城。七月,春生領銜設保良局;八月八日成立保良總 局,春生被推為會辦。
1896 二月,因保良有功,敘勳六等,授單光旭日章。隨後,隨台灣總督 樺山資紀到日本遊歷六十四日。此後數年,常於日人創辦的「台灣 新報」撰文。
1897 四月,或殖民政府頒授紳章(即,紳士資格)。十月,出任台北縣 參事。
1900 三月,倡導婦女放足的「台北天然足會」成立,春生擔任顧問。
1902 轉任台北廳參事。
1907 長子景盛繼任廳參事。
1922 出任台灣史料編篡委員會評議員。
1923 六月,敘從六位勳五等。
1924 九月,去世。

*本表改寫自《台灣近代名人誌—第二冊》(自立晚報出版社),感 謝李筱峰、張炎憲、莊永明慨然應允。


著作: 二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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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1996.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