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網氏

衝高生育率,但勞工育兒處境改善了嗎?Photo by othree

在政府大力鼓吹與商業市場操作下,締造出建國百年結婚潮,同時在各級縣市長發放生育津貼下猛藥下,果然帶動101年龍寶寶生育率回升。根據經建會每兩年作一次人口推計,2011年總生育率回升至1.065人,今年(2012)可望達1.24人(見 百年、龍年帶動生育率 我延後邁入高齡社會),在公保、勞保基金相繼傳出破產之際,衝高生育率,延緩高齡社會的來臨,我們樂見這樁好消息!另一方面,我們也觀察到不友善的職場環境,令想請領育嬰假與育嬰津貼的爸媽難如登天,我們不禁質疑,衝高了生育率,但誰受惠了?

近一年來,刊載在網氏的兩篇文章〈善用育嬰假與育嬰津貼,助妳/你大膽生〉和〈認識育嬰假與育嬰津貼〉的瀏覽人次快速攀升,並且陸續接獲讀者留言詢問相關訊息,讀者小毛的問題是,她之前工作了5年(2005~2010), 離職後直到2012年6月才又開始工作, 小孩2013年年初出生, 這樣她是否可以在放完產假後立即請育嬰假呢?讀者黃大叔問,太太將臨盆,但是現職曾於100年有5個月資歷,後來家中有事離職,直到101年4月才又返回同職場崗位,工作到太太生產當日也才滿8個月(101年),這樣可以申請嗎?還有讀者小寶媽媽的問題是育嬰假可以分次請嗎? 一次至少要六個月?如果未滿六個月是否只要雇主同意,就可提前返回工作崗位?如果可以那未領完的育嬰假津貼是否會在第二次請時發完?問題林林總總,答案全在〈善用育嬰假與育嬰津貼,助妳/你大膽生〉留言板中。

除了網氏接連收到讀者留言外,婦女新知基金會也陸續接獲上班族的詢問電話。根據《就業保險法》規定,家中有三歲以下幼兒的父母任一方在請育嬰假期間(最長兩年),都可各自領取最長為六個月的津貼。婦女新知開拓部主任林秀怡說,一名男性打來說,太太生下孩子後,他想請育嬰假與育嬰津貼,他的老闆竟不願開立證明,讓這項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已面臨到「看得到、吃不到」的問題…(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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