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各社福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痛批當政府準備歡度建國百年之際,各部會在行政院統刪預算比例的壓力下,100年度社福預算竟成為百年祭品!(相關新聞:自由電子報 – 社福團體批:慶百年砸大錢 社福預算卻縮水立報–社福修法 補硬體砍照護Taipei Times–Social welfare cut to fund ROC centennial

發表者:公平稅改聯盟/殘障聯盟暨各社福團體

◆當政府準備歡度建國百年之際,各部會在行政院統刪預算比例的壓力下,100年度社福預算竟成為百年祭品!

面對貧富差距日益擴大、低收入人口快速增加、實質失業率居高不下,馬政府100年社福預算編列真的有做到「苦民所苦」嗎?

分析100年社會福利支出總預算為3,468.91億,比99年度增加221.57億。原因是國家對弱勢國民支持與照顧的社福預算,但細究其內容,發現最主要原因是健保費率調升,政府補助責任大幅增加的結果,其中政府對一定所得以下民眾健保保費差額補助編列159億元,(這就佔了社福支出今年增加金額的71.7%),其它項目包括:國民年金及勞工參加勞就保經費因99年度編列不足今年增列40.4億元、勞委會編列ECFA就業協助基金10億、協助兩岸醫療的金門醫療大樓及新竹生醫中心共8.67億元,這些項目一共佔今年增加金額的26.7%,兩者相加就佔今年社福預算增加部分的98.4%(表一),可見今年社會福利支出增加的部分都被健保、國保等法定保險經費補助及ECFA、兩岸醫療吃掉了。真正增加在弱勢國民相關福利服務的預算少之又少。

在100年的社福預算:

  • 減列辦理災害救助及慰問等經費30,282千元,減幅45.43%,
  • 預算編列跟不上失能老人需求;身心障礙者居家及社區服務大砍六成經費;
  • 培力及服務婦女的經費,減列5分之1;
  • 兒少保護、輔導經費受到排擠等不合理的現象。

可以說馬政府在100年的福利服務支出並沒有實質成長!

一個持續為富人減稅,但面對民眾福利服務需求大增,而社福預算編列還是原地踏步的政府,決不可能是「苦民所苦」的政府!

【表一:社會福利支出配置情形】

年度

預算數

佔年度總預算比

較上年度增減

100年

3468.91億元

19.4%

221.57億元

99年

3247.34億元

18.9%

45.73億元

98年

3201.61億元

18.67%

社會福利支出主要新增項目:

  • 因990401健保費調升,故補足「農民、低收入戶、中重度身心障礙者及70歲以上中低收老人健保保費補助」99年不足數21.6億元
  • ‚參考98年國民年金執行數,增列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及身心障礙基本年金17.69億元。
  • ƒ因990401健保費調升,故補足「勞工及其眷屬、職業工人及其眷屬參加全民健保經費」99年不足數27.05億元
  • „增列補助勞工參加勞保及就業保險經費22.7億元
  • …因990401健保費調升,新增「對一定所得以下民眾健保保費差額補助」110.4億元
  • †新增勞委會「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基金」10億元
  • ‡金門醫療大樓4.7億元+生醫管理中心衛生大樓3.97億元。

其次,馬政府100年度仍繼續在衛生署編列25億直轄市非設籍健保欠費繳款專案補助(北市24.1億、高市0.9億),勞委會編列20億(北高如何分勞委會未定,但依99年分配方式為北市18億、高市2億)直轄市非設籍勞保欠費繳款專案補助,合計約42億元是補助台北市馬市長過去年度所積欠的勞、健保費。

馬政府從99年度預算就違法編列這筆補助款,且台北市政府更和健保局協議同意自99年起分5年攤還,但卻要中央負擔欠費的二分之一。北市議會國民黨更主導要求中央99年補助款先入帳,市府才能還健保局錢,這已不是全民為馬市長留下的爛攤子買單,這是馬政府綁架全民一起幫他解決爛攤子!

◆社會福利服務及救助預算逐年減少

長期以來,台灣社會福利經費多以「現金給付」為大宗,實質福利服務經費不到三成。

舉凡各項法律義務預算編列的福利預算自97年度之284億8千6百53萬至100年度的616億8千997萬,但是社會救助及社會福利服務的經費逐年減少,社會救助經費自97年度19億9千3百28萬一路遞減,99年還有14億5千8百86萬元,100年在砍掉5億成為9億8千5百44萬元;社會福利服務自97年388億7千699萬,99年為52億8百35萬,100年只剩下50億4千6百79萬元,福利預算逐年減少

【表二:97年至99年內政部社會福利及法律義務預算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

97年度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社會保險業務

28,486,532

61,852,694

60,354,806

61,689,975

社會救助業務

1,993,281

1,616,057

1,458,866

985,447

社會行政業務

62,818

50,022

448,290

52,080

社會福利服務業務

38,876,998

19,449,551

5,208,353

5,046,796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

1,000

0

0

0

合計

69,420,629

82,968,324

67,470,315

67,774,298

  1. 資料來源,內政部社會司。
  2. 2.97、98年度為決算數,99年度為法定預算、100年度為預算數

◆長期照顧經費刪減,不利長期照顧制度發展

另外由於我國長照十年計畫經費編列深受政策執行不利所影響,導致100年度該計畫預算僅編列20億餘元,相較以往年度經費編列情形,97年度預算25億餘元、98年度預算28億餘元、99年度預算21億餘元,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預算規模正逐年萎縮。(詳見表二A)

【表二A: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原預計

計畫總經費

原預計

社政經費

內政部

預算數

內政部

決算數

執行率

96

26.51

24.58

15.43

13.75

89.11%

97

54.72

50.46

25.35

15.28

60.28%

98

60.90

55.67

28.41

18.85

66.35%

99

67.08

60.90

21.41

12.10

100

75.74

68.30

20.97

101

84.40

75.67

102

93.06

83.06

103

101.72

90.45

104

110.38

97.83

105

142.84

127.82

總計

817.36

734.75

  1. 資料來源,內政部社會司提供。
  2. 計畫總經費包括衛政經費與社政經費;社政經費包括內政部補助地方政府,及地方政府自籌經費部分。
  3. 99年內政部決算數為截至99年8月底執行數。

馬政府宣示要開辦長期照護保險,並預期在兩年內實施,但是並沒有規劃開辦長照保險所需要的資源,包括服務體系建置及服務人員的訓練,雖然將長照十年計畫列為長照服務網的基礎工程,包含了老人與身心障礙福利相關設施設備上之設置,不過卻未反映在預算的編列上。(詳見表三)

【表三:100年度內政部長期照顧相關服務減列預算】

單位:新臺幣千元、%

分類

計畫名稱

100年度

預算數

99年度

預算數

減列金額

減幅%

設施設備

興設或整建各類身障福利機構

18,650

37,500

18,850

50.27%

增設失智症照顧型機構、老人長期照顧機構、修繕老人文康中心為日間照顧中心

55,824

61,059

5,235

6,64%

服務

補助各類身障團體辦理居家服務及社區服務

17.300

43,692

26,392

60.4%

◆各福利類別狀況

(一)災害救助與慰問經費減少

有關「社會救助」業務減列項目包括「督導辦理各項救助工作業務經費36,366千元」,減列辦理災害救助及慰問等經費30,282千元,減幅45.43%最高。其次為「辦理急難救助工作經費635,114千元」,減列馬上關懷專案計畫及急難救助金補助203,793千元,減幅24.29%。(詳見表四)另外目前台灣的重大天災年年增加,災情嚴重,100年竟然減列24.29%,達203,79仟元,莫非政府預期民國100年會風調雨順,還是遇有災難發生,就向民間伸手募集救助經費?

【表四:100年社會救助業務經費減列情形(內政部主管部分)】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100年度

預算數

99年度

預算數

減列金額

減幅%

減列項目

1.督導辦理各項救助工作業務經費

36,366

66,648

30,282

45.43%

辦理災害救助及慰問等經費
2.低收入戶健保病患住院膳食費濟助業務經費

117,460

130,150

12,690

9.75%

補助低收入戶住院病患膳食費
3.辦理急難救助工作經費

635,114

838,907

203,793

24.29%

馬上關懷專案計畫及急難救助金補助
4.小康計畫低收入戶精神病患收治經費

196,507

217,736

21,229

9.75%

病患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二)預算編列跟不上失能老人需求

100年內政部推展老人福利服務經費2,215,378千元,雖然增列辦理長期照顧經費74,609千元,但仍不足以支應失能老人之需求。以居家服務為民眾最為熟悉且使用率最高之服務項目為例, 97年長照十年剛開始推動,由於民眾使用習慣未建立,且地方政府也處於新型服務的摸索狀態,服務的提供量較少,但隨著中央與各縣市積極宣導,98年服務成果有大幅成長,尤其是99年政府將一般戶的自付額從每小時72元調降為54元。

由於經由前開努力,99年度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之各項服務使用量明顯提升,(詳如表五)。以居家服務為例,根據內政部統計處資料至99年6月底止,居家服務人數2萬5千024人,較去年服務人數2萬2千173人,半年就增加了近3千人,服務時數99年上半年計3,33萬8,170小時,已達去年的63.8%,尤其可見居家服務漸為民眾所接受,正符合「在地老化」的目的。

【表五:98年度及99年上半年長期照顧十年計畫社政五項服務統計表】

項目

98年度

99年度上半年

居家服務(時數)

5,233,456

3,338,170

日間照顧(含失智日照)(時數)

704,327

456,712

家庭托顧(時數)

10,217

15,303

老人營養餐飲(次)

3,153,787

2,196,083

交通接送(趟)

147,681

114,580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老人福利聯盟整理。

需求反映在經費執行上,內政部於99年10月21日網站的新聞公告「照顧弱勢,只增不減,100年度社會福利預算,並未縮編」提到,據估算99年度各縣市政府執行居家服務經費不足數為1億6,700萬元,除了必須申請動支行政院第二預備金,在行政院支持下,內政部長也同意將內政部第一預備金大部分用以支應居家服務執行經費。

不過,令人擔憂的是,今年有了預算不足的前車之鑑-99年不足經費為1億6,700萬元,但100年預算卻與99年相差不多,編了11億8,295萬4,000元,只增加8百多萬,預計明年7-8月經費就不足以推動各項工作。99年度不足經費以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支應,那100年呢?

此外,衛生署在補助各縣市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包括居家護理、社區及居家復健、喘息服務等經費也較99年少編2,496萬元。(詳見表六)

【表六: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衛生署《長期照顧十年計畫》預算增減情形】

單位:新臺幣仟元

計畫名稱

100年度

預算數

99年度

預算數

減列金額

減幅%

居家護理

8,054

13,500

5,446

40.34%

社區及居家復健

12,124

19,000

6,876

36.19%

喘息服務

22,962

35,600

12,638

35.5%

合計

43,140

68,100

24,960

36.65%

資料來源: 99~100年度政府預算書,老人福利聯盟整理。

(三)身心障礙者居家及社區服務大砍六成經費

本次刪減幅度最大的身障福利服務,特別是向來位居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序位榜首之居家服務,100年度內政部補助各類身障團體辦理居家服務及社區服務1,730萬元,減列2,639萬元,減幅60.4%。但是根據99年9月行政院衛生署「國民長期照護需要調查」的初步結果報告顯示,在6262有身心障礙者手冊者,有38.3%需要長期照護服務,包括居家及社區照護,這個項目被大砍只剩下4成經費,政府有苦民所苦嗎?其他包括相關工作人員專業訓練、生涯轉銜與通報、身障福利機構設立、委託收容之交通教養服務費、機構評鑑與輔導等項目,亦大幅縮減。(詳見表七)

另外政府宣示推動身心障礙權益保障白皮書各項政策,在100年度的預算書中,未看到編列推動預算,沒有經費的政策白皮書只會束之高閣!

在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的經費上,為因應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49號解釋,認定限制明眼人按摩的法律規定違憲,並於三年後失效對視障按摩的衝擊,勞委會職訓局在100年編列視障者就業促進經費高達2億1千1百60萬,比99年的6千9百66萬,足足增加203%,細看內容其中有9千9百54萬是現金補助,發放視障按摩師每人每月1萬元的穩定就業補助金,先不論其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但是已經排擠其他身心障礙者的就業促進經費,從99年5千3百23萬7千元減為100年的2千2百多萬,減幅高達58.57%。(詳見附表三)。

另外教育部預算,看似增加,但增加之幅度以「私立技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增加3億4千萬元,達14.85%,去除相關經費補助,實際用於身心障礙學生之費用,僅4億元,以99年5月統計身心障礙學生共達89,835人,平均每位學生每年僅投入4,453元,去年通過特殊教育法需增加相關支持人力及輔助設施、甚至無障礙環境的改善,在編列的預算中並無回應。(詳見附表二)

【表七:100年身障福利服務業務經費減列情形(內政部主管部分)】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100年度

預算數

99年度

預算數

減列金額

減幅%

1.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服務相關業務(工作人員專業訓練、生涯轉銜服務系統、身障者通報系統)

10,000

18,723

8,723

46.59%

2.興設或整建各類身障福利機構

18,650

37,500

18,850

50.27%

3. 補助各類身障機構提供身障者委託收容交通教養服務

50,000

76,000

26,000

34.21%

4. 補助各類身障機構專業人員居家照護訓練

4,025

9,025

5,000

55.4%

5.補助各類身障團體辦理居家服務及社區服務

17.300

43,692

26,392

60.4%

6.補助績優身障機構及評鑑後續輔導事宜

6,025

9,025

3,000

33.24%

(四)培力及服務婦女的經費,減列5分之1

100年內政部婦女福利預算編列245,181千元(不含家暴、性侵害及性騷擾)比99年度減少了5.32%,若扣除應補助地方政府之經費,減少比例高達15.59%。100年度的預算除補助地方政府經費外,全部項目均減列,尤其以培力婦女、促進婦女權益之工作–「辦理婦女福利服務工作」減列21.6%減幅最大。(詳見表八)

在人身安全預算部分,100年度預算為196,839千元,比99年度減少了9.79%,若扣除應補助地方政府之經費,減少比例高達12.18%。減幅最多為犯罪防制工作高達18.41%,主要減列工作項目為警政人員的訓練費用、性侵害犯罪防制業務等。再者,在各項項目均減列的情形下,唯獨「捐助防治網績優人員出國考察」費用增編!

婦女福利業務長期以來處於社會福利的邊緣,婦女福利預算中僅有人身安全(性侵害、家暴)防治經費為法定經費,在長期預算不足的情形下,家暴、性侵害案件的防治工作推動一直處於被動提供服務的窘狀,但政府因為稅收不足,100年度的人身安全預算減列了9.79%,連家暴、性侵害防治中最為重要的警政人員訓練費用亦遭減列,且減列幅度高達18.41%,在家暴、性侵害案件不斷攀升的情形下,政府又不斷減列其防治預算,家暴、性侵害之防治成效令人擔憂。

再者,在各地方政府經費拮倨的情形下,民間團體多仰賴中央政府補助,以提供各式婦女福利工作,包括:女性培力、單親服務等,在政府不斷縮減經費的情形下,將使婦女無法獲得即時的服務與協助,性別平等之基礎工作也將無以後繼,對於整體台灣女性的處境將會造成嚴重的影響!

【表八:100年婦女相關業務經費減列情形(內政部主管部分)】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100年度

預算數

99年度

預算數

減列金額

減幅%

  1. 辦理婦女福利服務工作

36,116

46,051

9,935

21.57%

  1. 推展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業務經費

196,839

217,789

20,950

9.6%

  1. 犯罪防制工作

11,429

14,008

2,579

18.41%

  1. 規劃保護扶助制度

1,750

4,000

2,250

56.25%

(五)兒少保護、輔導經費受到排擠

政府財源短絀,往往犧牲的首要對象即是社會福利,而跨各領域及年輕層的福利預算中,少年預算一向是較為弱勢的族群,在資源的競爭也較為不利,因此少年福利預算歷來的中央政府總預算上總會出現排擠的惡性循環結果。

目前兒童與少年福利業務集中於兒童局所轄業務,因此預算也以兒童局為主要編列者。檢視100年中央政府總預算,今年度兒童局共計編列62億8183萬6千元的兒少福利預算,在總量上較去年的53億6594億8千元,足足增加9億1588萬8千元,單就數字來看,政府對兒童及少年的福利照顧大幅增加,但實際上,卻是存在著嚴重的排擠效應。

首先大多數增加的經費幾乎用於幼兒教育補助項目(7億9236萬3千元)、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增加1億4000萬元),光是兩項經費補助的總額9億3236萬3千元,即已超出100年度兒童局所增編的預算經費。財源不足的結果即造成兒少保護服務、個案心理輔導治療、安置後追蹤輔導及家庭處遇服務項目預算減列1047萬9千元、弱勢家庭兒童學前啟蒙服務減列1085萬7千元、少年防制輔導業務減列2213萬3千元,這些都是法定應編列的預算項目。(詳見表九)

兒童局對外表示,雖然預算減列,但經費也會轉列為公彩回饋金支應,不會造成影響。但公彩回饋金的主要目的本應在於補充法定預算較難支持的發展性及較彈性的服務方案,且公彩回饋金本身亦非穩定財源,更不應該支用於常態性經費。有限的法定預算過度偏重經費補助,導致其他項目被迫移至公彩回饋金支應的結果,等於是公彩回饋金原本應該支持的發展性服務與方案規模,也將嚴重縮水。

【表九:100年兒童局業務經費減列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100年度

預算數

99年度

預算數

減列金額

減幅%

兒少保護服務、個案心理輔導治療、安置後追蹤輔導及家庭處遇服務與獎勵宣導工作等

22,039

32,518

10,479

32.23%

弱勢家庭兒童學前啟蒙服務等

166,958

177,815

10,857

6.11%

少年防制輔導

76,220

98,353

22,133

22.5%



附表一: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內政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預算增減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98年

預算數

99年

預算數

100年

預算數

100年與99年增減數

100年與98年增減數
居家服務

1,499,321

1,173,666

1,182,594

+8,928

-316,727

日間照顧服務

191,404

90,000

90,935

+935

-100,469

失智症老人日間照顧中心

12,761

9,000

9,800

+800

-2,961

家庭托顧服務

8,927

4,500

4,275

-225

-4,652

老人營養餐飲服務

36,621

26,000

24,700

-1,300

-11,921

交通接送服務

259,750

100,000

95,000

-5,000

-164,750

Total(1)

2,008,784

1,403,166

1,407,304

+4,138

-601,480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240,000

240,000

262,161

+22,161

+22,161

中低收入老人裝置全口假牙補助

230,000

230,000

184,000

-46,000

-46,000

失智老人團體家屋

20,600

8,000

7,300

-700

-13,300

延緩老人失能、失智文康休閒活動(愛台12建設)

48,834

48,834

46,390

-2,444

-2,444

照顧服務管理資訊平台

1,200

0

0

0

-1,200

建置失能者(含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及證明核發系統、擴充失能者(含身心障礙者)保護通報系統

14,900

0

0

0

-14,900

改善老人安養機構

18,941

18,941

18,941

0

0

增設失智症照顧型機構、老人長期照顧機構、修繕老人文康中心為日間照顧中心

62,467

61,059

55,824

-5,235

-6,643

提升安養、養護、長期照顧設施服務品質

195,647

120,000

115,000

-5,000

-80,647

Total(2)

2,841,373

2,130,000

2,096,920

-33,080

-744,453

備註:Total(1):原《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之服務項目預算增減情形。

Total(2):Total(1)加上其他服務項目的預算增減情形。

資料來源: 98~100年度政府預算書,老人福利聯盟整理。


附表二:針對特殊教育(身心障礙教育)經費,教育部預算編列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項目

100年度預算數

99年度

預算數

比較增減

金額

幅度%

(一)特殊教育推展
1.發展與改進特殊教育相關工作

14,147

17,170

-3,023

-17.61

2.加強身心障礙學生教育

(包含改善校園無障礙131,000千元、學習輔具22,665千元、視障教材及教具32,000千元)

1,366,634

1,309,034

57,600

4.40

(二)私立學校教學獎助

1.私立大學院校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

1,089,000

1,089,000

0

0

2.私立技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

1,540,000

1,200,000

340,000

28.33

(三)中等教育管理

1.身心障礙學生12年就學安置計畫

301,886

288,798

13,088

4.53

2.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獎助金

123

123

0

0

3.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

728,503

728,503

0

0

4.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扶助

19,700

20,000

-300

-1.5

(四)國際交流–身心障礙公費留學生經費

7,960

7,960

0

0

(五)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補助

556,308

565,865

-9,557

-1.69

(六)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學與訓輔補助

2,361,709

2,299,537

62,172

2.70

(七)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

94,725

80,686

14,039

17.40

(八)學校體育與衛生教育—學校特殊教育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

28,185

28.454

-269

-0.95


附表三:針對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業務,勞委會就業安定基金預算編列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項目

100年度

預算數

99年度

預算數

比較增減

金額

幅度%

1.辦理晉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表揚及身心障礙者就業宣導與服務事項

15,350

11,980

3370

28.13

2.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者多元化職業訓練

210,827

197,352

13475

6.83

3.身心障礙者多元就業服務計劃

274,344

266,414

7930

2.98

4.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計劃

43,600

51,350

-7750

-15.09

5.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作業

4,328

1,906

2422

+127

6.促進視障者就業

211,160

69,660

141500

+203

7.提供28身心障礙者從事專任電話服務工作

15,648

15,648

0

0

8.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計劃

69,512

78,691

-9179

-11.66

9.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

22,055

53,237

-31182

-58.57


附件四:針對婦女福利相關業務,內政部預算編列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項目

100年度

預算數

99年度

預算數

比較增減

金額

幅度%

1.辦理婦女福利服務,鼓勵婦女參與社會

49,516

59,551

-10,035

-16.85%

(1)辦理婦女福利服務工作

36,116

46,051

-9,935

-21.57%

(2)辦理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性別議題相關活動及其他國際交流活動。

10,000

10,000

0

0

(3)辦理臺籍慰安婦生活扶助

3,400

3,500

-100

-2.86%

2.辦理單親家庭服務,提供單親家庭支持措施

10,170

12,170

-2,000

-16.43%

3.修繕、充實婦女福利機構及社區化服務據點和設施設備

500

500

0

0

4.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服務

170,613

170,613

0

0

5.辦理單親培力計畫對單親家長之補助費

5,000

0

+5,000

100%


~下載完整報告: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社福預算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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